<壹>商標註冊的含義:商標註冊申請是指商品和服務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國際註冊申請、證明商標註冊申請、集體商標註冊申請、特殊標誌登記申請;商標變更、續展、轉讓註冊申請,異議申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以及其他商標註冊事宜的辦理。
<二>商標註冊程序: 由商標註冊申請人提出申請——委托北京誠通佳業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代理商標註冊申請——商標註冊查詢(非必經程序)——北京誠通佳業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提交註冊申請——商標局下發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審核——領取商標證書。
<三>商標註冊需提交的資料: 申請書(必須打印)、委托書、執照、商標圖樣、個人註冊需要提供身份證明。申請書上必須寫清楚代理單位為北京誠通佳業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四>個體工商戶註冊商標: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①負責人的身份證;②營業執照。
<五>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簽約人的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①簽約人身份證; ②承包合同。
<六>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①經營者的身份證;②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七>自然人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範圍,應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範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八>商標註冊註意事項:在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每壹個類別上每註冊壹個商標圖樣為壹件商標。每件商標每申請辦理任何壹項註冊事宜都視為壹件申請,應分別提交壹套申請書件, 並分別繳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