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壹)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壹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法律主觀:我們都知道個人和企業都要交稅,個人的稅務很簡單,但是企業的稅務就很繁重,那麽企業應該想知道稅務到底是怎麽樣計算的。下面網小編來結合例題為妳解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某企業為居民納稅人,所得稅稅率為25%,2014年度該企業有關經營情況如下(1)全年實現產品銷售收入6800萬元,取得國債利息收入120萬元(2)全年產品銷售成本3680萬元(3)全年營業稅金及附加129.9萬元,其中,上繳消費稅81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34.23萬元,消費稅附加14.67萬元(4)全年產品銷售費用1300萬元(其中廣告宣傳費用1150萬元)(5)全年管理費用128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用84萬元,新產品研究開發費用150萬元)(6)全年財務費用90萬元,其中,6月1日向非金融機構借款500萬元應用於生產經營,借款期6個月支付利息25萬元,銀行貸款年利率8%(7)企業在冊職工250人,本年工資支出1780萬元,發生職工福利費260萬元,職工教育經費40萬元,撥繳工會經費35.6萬元,(取得專用收據)上述職工薪酬支出已包含在各項成本費用中(8)全年營業外支出36萬元,其中違反政府規定被工商局罰款3萬元,直接向某困難地區捐贈支出5萬元,要求:(1)計算該企業2014年利潤總額(2)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進行納稅調整計算當年企業所得稅稅額(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計算方法(1)利潤總額=6800+120-3680-129.9-1300-1280-90-36=404.1萬元(2)需要調整的項目如下:1、國債利息收入不交納企業所得稅,所以調減120萬元;2、廣告宣傳費的扣除限額=6800*15%=1020萬元,小於本期發生額1150,所以調增130萬元,這130萬元可以結轉以後年度扣除;3、業務招待費:84*60%=50.4萬元,6800*0.5%=34萬元,因為34<50.4,所以本期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為34萬元,應調增84-34=50萬元;新產品研發費用可以加計扣除50%:150*50%=75萬元,應調減75萬元;4、借款利息只能以同類同期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為限扣除:500*8%*6/12=20萬元,小於本期支付利息25萬元,應調增5萬元;5.、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1780*14%=249.2萬元,小於本期發生額260,應調增10.8萬元;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限額:1780*2.5%=44.5萬元,大於本期發生額40,不調整;工會經費扣除限額:1780*2%=35.6萬元,等於本期發生額35.6,不調整。6、行政罰款3萬元不允許稅前扣除,直接捐贈的5萬元也不可以稅前扣除,應調增8萬元。綜上,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404.1-120+130+50-75+5+10.8+8=412.9當年企業所得稅稅額=412.9*25%=103.225≈103.23萬元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知識,相信大家通過以上知識都已經對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還遇到什麽較為復雜的法律問題,歡迎登陸網進行律師在線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