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是以企業每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為基礎的,而每項收入都有其跨年度實現的客觀情況,因此,為了準確確定壹個納稅年度內實現的收入額,稅法規定: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
企業下列經營活動的收入可以分期確定,並據此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壹)以分期付款方式銷售產品或者商品的,可以按照產品或者商品交付並開具發票的日期,或者按照合同約定的買方支付價款的日期,確定銷售收入的實現。
(2)建築安裝裝配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持續時間超過65,438+0年的,可以根據完工進度或工作量確定收入的實現。
(三)為其他企業加工制造大型機械設備、船舶等,持續時間超過1年,可以根據完工進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確定收入的實現。
延伸信息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壹)支付給投資者的股息、紅利和其他股權投資收益;?
(2)企業所得稅;?
(3)稅收滯納金;?
(四)罰款、罰金和罰沒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
(7)未經批準的儲備支出;
(八)與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百度百科-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