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和企業通過實施經營管理活動而建立和維護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監督的制度保障。設立原則以國家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為依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在實際工作中起到規範和指導作用。
擴展數據
應收賬款管理:
1.企業應按經濟業務的內容和戶設置應收賬款明細賬,即按具體的債務人名稱設置登記明細賬,壹般不允許用地名代替。應收賬款的發生和確定必須有索要價款的證據(包括合同、收款單、債務單、業務經辦人員的保函等。),而且不允許單方面錄制。
財務部門應會同供應和銷售部門建立和完善供貨商和供應商的客戶檔案。
2、對債權債務應定期清理和檢查,每年至少壹次發函或派人檢查,每季度末要編制賬齡分析表,並向有關領導報告。對於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及其他應收款,按照誰處理誰收回的原則,采取各種必要措施後仍無法收回的損失或壞賬損失,由當事人按責任賠償相應損失,並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3.收回的賬目應及時移交給財務部門。如發現款項被私自挪用,應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4.企業要嚴格控制內部職工的經營性貸款和國內貸款,完善貸款審批制度,財務部門要做好職工調動時與其他部門的各種債權債務的清算工作。
5.必須有書面文件,如合同和協議,以支付預付款。如果合同要求預付款項,必須由經辦人簽字蓋章,經領導批準後方可支付。同時,應將合同協議書等相關材料提交給財務部門。
6.本企業采用壞賬準備制度,每年年末按應收賬款余額的5‰計提壞賬準備,年末進行調整。
百度百科-公司財務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