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8號)第四條第(三)款規定,企業從事觀賞性作物的種植,按“花卉、茶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項目處理。
因此,企業種植觀賞性植物,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的優惠。
(1)有的認為應在小型微利企業優惠稅率20%基礎上減半申報2萬元(20萬)所得稅;
(2)有人認應在法定稅率基礎上減半申報2.5萬所得稅;
(3)有的認為應在20萬相比較選擇最優惠的申報,不能在20%的優惠稅率上再減半申報。
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八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
(壹)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
(二)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根據上述規定,從事唯壹花卉種植業務的小型微利企業適用20%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並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2015年34號)第壹條: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綜上所述,根據調節之後的應納稅所得額*25%-應納稅所得額*15%,即可計算出減半征收的稅額。
國家對小微企業的稅收扶持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稅收扶持力度,將符合條件的國家中小企業公***技術服務示範平臺納入科技開發用品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範圍;
2、支持金融機構加強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
3、擴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規模,更多運用間接方式扶持小微企業;
4、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這將對小微企業具有明顯的針對性,將直接緩解這類企業生存難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