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資產評估增值有關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京財稅[1997]1467號)檔案的規定: (1)納稅人按照國務院的統壹規定,進行清產核資時發生的固定資產評估凈增值,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2)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幹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規定企業以經營活動的部分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東以其經營活動的部分非貨幣性資產向股份公司配購股票,應在投資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有關非貨幣資產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並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3)納稅人在產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產權轉讓凈收益或凈損失,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國有資產產權轉讓凈收益凡按國家有關規定全額上交財政的,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4)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發生的資產評估增值,應相應調整帳戶,所發生的固定資產評估增值可以計提折舊,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請問資產評估增值部分企業所得稅如何處理公司登出清算,應該繳納清算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明確,清算所得是指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者交易價格減除資產凈值、清算費用以及相關稅費等後的余額。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包括以下內容:(壹)全部資產均應按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二)確認債權清理、債務清償的所得或損失;(三)改變持續經營核算原則,對預提或待攤性質的費用進行處理;(四)依法彌補虧損,確定清算所得;(五)計算並繳納清算所得稅;(六)確定可向股東分配的剩余財產、應付股息等。清算所得=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資產的計稅基礎-清算費用-相關稅費+債務清償損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其中債務清償損益=債務的計稅基礎-債務的實際償還金額,公式中的相關稅費為企業在清算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不包含企業以前年度欠稅。
資產評估增值如何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企業在重組過程中會發生資產評估增值,增值部分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應按照原值還是評估價值計提折舊或攤銷,都是壹個不可忽視的問題。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企業的各項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存貨等,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前款所稱歷史成本,是指企業取得該項資產時實際發生的支出。”
因此,企業的資產應以歷史成本法核算,即增值部分不繳納企業所得稅,但須按照資產原值計提折舊或攤銷。財稅主管部門曾對壹些大型國有企業下發過特殊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冶金科工集團公司重組改制上市資產評估增值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47號)規定:“壹、中國冶金科工集團公司在重組改制上市過程中發生的資產評估增值2129385萬元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不征收入庫,直接轉計中國冶金科工集團公司的國有資本金。二、對上述經過評估的資產,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可按評估後的資產價值折舊或攤銷,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中化集團有限公司重組上市資產評估增值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49號)規定:“壹、中國中化集團有限公司在重組改制上市過程中發生的資產評估增值5060464.25萬元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不征收入庫,直接轉計中國中化集團有限公司的國有資本金。二、對上述經過評估的資產,中國中化集團有限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可按評估後的資產價值計提折舊或攤銷,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國有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發生的資產評估增值,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可以不征收入庫,作為國家投資直接轉增該企業國有資本金;評估增值資產,可按評估價值入賬並按有關規定計提折舊或攤銷,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上市資產評估增值企業所得稅處理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65號)也對國有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發生資產評估增值作如此處理。這樣做的好處是企業會計成本與計稅基礎壹致,消除了稅會差異。
企業資產評估後企業資產增值,計提遞延所得稅負債,所得稅清算時該如何處理?要看企業是否根據資產評估調賬,如果不調賬的,不需要任何處理。
如果調賬的,則評估增值的資產處理損益、計提折舊、攤銷有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部分,清算時需要作納稅調整
企業持有的固定資產評估增值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在固定資產持有期間發生評估增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同時評估增值不涉及該固定資產的所有權轉移,則不需要計入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五十六條規定,企業的各項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存貨等,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
前款所稱歷史成本,是指企業取得該項資產時實際發生的支出。
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
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資產以取得時的歷史成本入賬,資產評估增值不需地賬務處理,資產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因此不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如果企業資產評估後,發生轉讓交易,資產交易不單獨繳納企業所得稅,而是並入企業整體進行納稅。
國有企業資產評估增值部分轉增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企業所得稅如何繳納1、子公司利潤轉增資本,母公司的個人股東需要交點什麽稅,母公司有其75%的股份,那麽子公司通過股東會決議宣布利潤轉增資本的話,母公司采用成本法怎麽做分錄?,子公司怎麽做分錄?如果母公司的股東組成當中有個人股東,那麽子公司的利潤轉增資本母公司需要暫時替個人股東繳納那部分利潤的個人所得稅,還是說母公司以整體對子公司的轉增資本進行控制所以就不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只要繳納相關的企業所得稅?
答:母公司的個人股東無需交稅。因為母公司按成本法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核算,不影響母公司個人股東的收益。母公司相當於就轉增資本金額的比例收取股利,按目前企業所得稅稅法,公司收取股利,免稅。
母公司成本法下無需做會計分錄。
子公司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
貸:股本
所以,既不涉及個人所得稅,也不涉及企業所得稅。
2、如果我公司在2009年成立,而在10月左右下面的子公司有了很大部分的利潤,能不能在未到年終的時候就對這部分利潤進行利潤轉增資本,如果不能的話能不能采用其他的什麽方法對子公司的實收資本進行增加;
答:可以在未到年終時對該部分利潤進行利潤轉增資本。因為平時的利潤就已反映在資產負債表的“未分配利潤”中。
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對子公司實收資本進行增加,如新股東加入,或原股東增資等。但要註意變更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上相關內容。
3、我們公司有大概25%的實收資本是個人投資的,如果在取得收入時是不是只要按照收入的25%*0.005繳納“附征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還是說要按照收入的0.005繳納這部分的稅金?
答:妳們的個人股東,只有在收到公司分派的現金股利時,才需要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按實際分派股利金額*10%代扣代繳。與公司日常取得收入無關。
4、如果對子公司的轉增資本的股東決議,是子公司相關的股東出具股東決議,那麽母公司就是以整體的形式出具決議?還是說在子公司進行前還需要母公司進行內部決議後在對其出具同意增資的決議?
答:子公司轉增資本的股東決議,應由股東會決定。母公司及其他25%股權股東***同做出決議,且應由參加決議的股東的2/3以上票數通過(當然,這裏,顯然母公司說了算,但形式還要走的)。
該轉增決議應屬於母公司對外投資決策的壹部分,所以,母公司的股東也應對其重大對外投資政策做出決議,同樣需要參加決議的股東的2/3以上票數通過。
也就是說,應先由母公司股東會的決議通過,然後由子公司的股東會決議通過。
5、在子公司利潤轉增資本時,是不是要先計提10的法定盈余公積和5%的任意盈余公積,我看到有些書中說其中轉增資本的金額中必須有實收資本的25%以上的法定盈余公積必須留存不得轉增資本,那麽我實際應該怎麽操作呢? 能不能稅後利潤全部轉增資本,不計提各項盈余公積?
答:子公司利潤轉增資本時,應先計提10%的法定盈余公積。5%的任意盈余公積如公司有相關政策,也應先計提。
法定盈余公積也可以轉增資本,但是,轉增後,法定盈余公積余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25%。
如果妳們的法定盈余公積已超過公司註冊資本的50%,且股東會同意不計提任意盈余公積,則可以將稅後利潤全部轉增資本。
有企業改制發生的資產評估增值是否需繳納企業所得稅看看個檔案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上市資產評估增值企業所得稅處理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65號),滿足條件可以不繳。
關於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革資產評估增值企業所得稅問題就是妳的固定資產在評估的時候 增值了 所以妳的固定資產折舊也要相應的調整(折舊額也會增加) 所以增加折舊額是可以的 但在計算所得額的時候 折舊額增加的部分要並入所得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