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事項發生的時間節點不同:
前期差錯更正發生時間都在年末12月31號之前,比如壹筆收入記錯賬了,本來1000萬的收入,做成了壹個億,利潤多做了9000萬,賬記在2018年,當時沒有發現,到了2020年審計審出來了,這時的更正就屬於前期差錯更正。
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調整,事項發生的時間節點是12月31號以後到年報報送之前這段時間。因為不在年報期,調整報表就不合適,但事項已經發生,如果不做處理可能會影響報表者的判斷。
比如公司2019年經營很正常,沒有大事。到了2020年元月份,突然出壹個重大安全事故,損失是千萬級的。這時年報還沒報送,投資者有權利了解具體情況,這就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可以算最沒有存在感的項目之壹了。會計報表附註對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有專門的事項,但大多數公司在填報時都只會寫上壹個字——“無”。
是真沒有還是沒在意呢?以上市公司年報為例,我國的1到4月份是上市公司年報報送期,四個月的時間,占到壹年的三分之壹了。即使有公司早壹點報送也有二三個月的時間了,說這期間偌大的公司壹點日後事項都沒有,而且是好幾年、大多數公司都沒有,顯然是有問題的。
從會計到審計,大夥對日後事項都不怎麽重視。畢竟年報期時間緊任務重,上壹年的事還沒搞清,誰還在意當前的事呢,有事也是能拖就拖,力爭放到明年年報時再說。
壹、發生在日後期間的報告年度的會計差錯和報告年度以前不重要的前期差錯,按日後事項的處理。
發生在日後事項期間的報告年度以前的重大會計差錯,仍按照差錯更正的處理原則要用追溯重述法。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非資產負債表日後期間發現的前期差錯按照前期差錯的原則處理。
二、日後事項和差錯更正的區別:
日後事項不調整報告年度的期初數,差錯更正需要調整報告年度的期初數。
差錯更正追溯調表時,資產負債表調當年的年初數,利潤表調上年數。
可沒有重視的日後事項真重視起來還是滿重要的,這裏就舉壹個案例:
A公司有壹筆對B公司的應收賬款1000萬元,在還在授信期,按會計政策2016年底提了5%壞賬準備。
到了17年2月發現B公司老板因賭博輸錢跑路了,B公司資金支付出現了困難。此時公司年報還沒有對外披露,明顯的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問題是日後事項還分調整事項和非調整事項。我們要不要因此對將報送的報表進行調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