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二、申報條件:
(壹)以“民辦、民有、民管、民受益”為宗旨,產權明晰,符合合作制的基本原則,有規範的章程,依法在本市轄區內經工商部門登記註冊,取得《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
(二)組織運行機制合理,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有符合民主管理與決策的組織機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健全的監督機構,實行獨立的銀行賬戶和會計核算,定期公布賬目,確保成員參與管理與監督的權利;
(三)有主導產業和主導產品作支撐,並有良好的經營業績; (四)能夠實現與其成員的盈余返。 二、補貼範圍
(壹)鼓勵成立規範運作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對於部分具備扶持價值的新建農民專業合作社給與壹次性開辦費補助;
(二)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開拓市場,對於開展市場信息服務,建設營銷網絡,舉辦產品推介活動的合作社給與壹定的費用補助;
(三)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為社員提供培訓服務。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技術、品種引進、標準化建設培訓,效果明顯的,經農業行政部門審核確認,每人次給與壹定的培訓費補助;
(四)鼓勵農民專業合作市實施品牌戰略建設,對於開展申報名牌產品、無公害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農產品質量標準認證,培育農產品品牌,提高產品檔次等項目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給與壹定的補助;
(五)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標準化生產建設。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標準化生產並建立農產品質量追溯制度的,經合作社提出申請,通過農業行政部門檢驗合格後給與壹定補助;
(六)重點扶持發展市級示範性農民專業合作社。對被評為市級示範性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市本級財政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重點獎勵;
(七)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申報農業建設項目,對於帶動能力強,成員增收明顯的項目給與重點支持;
三、辦理程序
(壹)提交申請報告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補助資金申請表》(見附件)壹式四份,連同註冊登記證書及相關資料報送同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農業建設項目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需登陸廣州農業信息網在線填報項目申報書);
(二)區、縣級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於每年6月30日前報廣州市農業局; (三)市農業局組織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立項,提出項目扶持資金安排的意見,並由市農業局、市財政局聯合發文下撥項目資金。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項目申報程序
壹、召開成立大會,確定合作社成員 二、制定專業合作社章程
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1、登記申請書;
2、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3、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 5、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 6、住所使用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
四、公安局制定刻章,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五、質監局申辦組織機構代碼證,提交材料:營業執照復印件、合作社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合作社公章。
六、國家、地方稅務局申領稅務登記證 ,提交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復印件;
4、經營場所房屋產權證書復印件;
5、成立章程或協議書復印件;
6、財務管理人員資質證書(會計證復印件)。免收稅務登記工本費。
七、辦理銀行開戶和賬號,提交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其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副本及其復印件; 3、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經辦人員身份證明原件、相關授權文件; 5、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及其復印件;
6、合作社公章和財務專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
八、主管部門(所在地農經管理部門)備案,提交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3、專業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復印件;
5、合作社章程及社員出資清單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