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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稅收征管存在問題

1、打擊偷稅逃稅不力。由於納稅意識和征管水平不高,社會上存在大量的偷逃稅行為,特別是高收人者偷逃稅,對拉大收人差距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加之近幾年全國真正查處個人所得稅的案件很少,法律威懾力不夠,使許多納稅人產生攀比心理和法不責眾的思想,嚴重影響了稅收的調節功能。

2、沒有全面建立個人收入監控體系。沒有真正建立起金融資產實名制,個人財產來源不明晰。因此,很難將應收的稅及時足額人庫,調節功能隨之弱化。[三、嬌正個人收入理距的稅收政策取向

矯正個人收人差距是壹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首先要規範初次分配的各個環節,用法律手段保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整頓不合理收入,限制壟斷行業的利潤及其職工的過高收人;其次通過完善稅制和加強征管,建立起壹個多稅種協調配合,筱蓋個人收人運行全過程的稅收調控體系,以充分發揮稅收矯正貧富差距的功能。

(壹)完善現行稅制結構

針對現行稅制結構存在的問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進壹步擴大所得稅尤其是個人所得稅、財產稅稅基,提高其在整個稅收收人中的比重,強化稅收調控功能。

2、利用流轉稅稅種,對壟斷性行業價大利大產品規定較高稅率,提高其稅負水平,消除不同行業、產品利潤懸殊現象;利用資源稅、土地使用稅來調節級差收人,排除客觀因素影響。在此基礎上通過個人所得稅、財產稅、遺產贈與稅、社會保險稅等對個人收人再分配進行調節。

3、具體稅種設置上,在個人取得收人時征收壹道個人所得稅;為保持社會穩定,還要征壹道社會保險稅;個人消費時,征收壹道消費稅;對現存財產征收相應的財產稅;最後在遺產贈與環節征收壹道遺產贈與稅,形成對個人收人的全方位監控。

(二)完善現有的稅種

1、完善個人所得稅

(l)改分項課征制為總額和分項課征制相結合。這壹模式的具體做法是,在進壹步規範目前分類所得的基礎上,先以源泉預扣的辦法預征分類所得稅,在納稅年度終了時,由納稅人申報其全年綜合的各項所得稅,由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稅毛所得額、調整所得額和應稅凈所得額,並據以計算出年度應納稅額,對年度內已納的稅額作結算調整,多退少補。這樣做壹是符合我國國情,二是將多元化收人納人個人所得稅的總控管理,以利於公平稅收。

(2)擴大征稅範圍,嚴格控制減免稅。現行個人所得稅的課征範圍過窄,僅列舉n項,應適時擴展。對於壹些個人的福利收人和從事農、林、牧、漁等個人收人超過扣除標準的所得應列為征稅對象。對屬於常規課征項目的國債利息、省政府和部委以上單位的獎勵、股票轉讓等應考慮納人計稅範圍。取消對偶然所得中壹次中獎不超過1萬元免稅規定。

(3)合理確定費用扣除項目和扣除標準。扣除項目應包括納稅人為取得納稅所得發生的支出,基本生計費用和特別扣除費用,扣除標準要考慮納稅人的婚姻狀況、贈養人口、年齡和健康狀況、醫療、教育費用等因素,並根據收人、物價水平等因素適時加以調整,以體現公平原則。

(4)個人所得稅的免征額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以真正體現富人繳稅、窮人享受福利。

(5)提高公民納稅意識。要加大對稅法的宣傳力度,嚴格執法、守法。對違法者,嚴懲不怠。完善代扣代繳與自行申報制度,並建立納稅人編碼制度。個人所得稅改革成敗的關鍵在於建立健全個人所得稅稅源監控機制。要在繼續完善代扣代繳與自行申報制度的基礎上,盡快建立納稅人編碼實名制。以信息技術手段為基礎,加強與銀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海關、公安、法院的配合,對納稅人的賬戶實行全面的監控,以防止稅源流失。

2、完善財產稅

(l)將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農業稅五稅合壹,開征不動產占有稅。對不動產按用途不同設置差別稅率,從價或從量征稅;將車船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牌照稅兩稅合壹,由行為稅改為財產稅,開征動產占有稅(對動產征稅)。

(2)開征遺產贈與稅。遺產贈與稅是對財產所有人死後財產課稅,為防止生前將財產贈與別人,分散財產,無遺產可征,而開征的壹個輔助性稅種,遺產稅是主,贈與稅是輔。要適時開征遺產贈與稅,以發揮稅收在這壹領域的調節作用。

3、完善消費稅和營業稅

(1)擴大消費稅的征稅範圍,新增壹些稅目,包括奢侈品、高檔消費產品如高級時裝、名牌表、高爾夫球設備等,並適當提高壹些消費品如煙酒的稅率。

(2)調整營業稅的征收範圍,www.bfblw.com/fblw.asp將普通服務和高檔服務的稅率拉開檔次,對高檔服務實施高稅率,調節高消費。另外擴大資源稅的範圍,向租借使用國有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征收資源消耗稅,調節因占有資源而產生過高收入。

(三)新開征壹些稅種

開征社會保險稅。社會保險稅作為實施社會保障制度的財政來源,是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為課征對象而征收的壹種稅收。要進行產業結構的調整,就必須按照市場規律建立優勝劣汰機制,企業破產、關、停、並、轉不可避免,失業人口增加,除了開展必要的社會再就業工程下,更重要的是解決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它是經濟增長和社會穩定的關鍵所在。所以,就必須建立起以符合國際慣例和我國國情的社會保障稅為中心的社會保險制度。年輕給年老做準備,在職給失業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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