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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議如何加強基層稅收分析工作

 稅務部門應與時俱進,科學分析“新常態”下稅收領域的變化趨勢,實現組織收入工作從“任務至上”向“稅收法定”轉變,依法治稅從“納稅遵從”向“雙向遵從”轉變,征管改革從“各事統管”向“分級分類+專業協作”模式轉變,核心業務從“管理納稅人”向“服務納稅人”轉變,隊伍建設從“傳統人事管理”向“人力資源管理”轉變。

經濟“新常態”客觀上決定了稅收“新常態”。今後壹個時期,如何認識、適應、引領稅收“新常態”對推動稅收現代化建設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新常態”下基層稅收工作面臨的挑戰

組織收入工作面臨新形勢。當前稅收計劃與依法征稅之間,還存在著比較尖銳的矛盾。主要表現在:壹是“需要”與“可能”之間存在矛盾。在編制收入計劃時,政府出於“保盤子”的需要,往往是“以支定收”,而不是充分考慮現實的稅源狀況能否達到預期的收入目標,加上對各級政府確定稅收指標的權限缺乏明確規定,容易出現脫離實際的高指標,客觀上妨礙了稅務機關依法征稅。二是“主觀”與“客觀”之間存在矛盾。在稅收計劃的制定方法上,基本上是采用“基數比例法”,即“基數+增長率”的方法確定的,而實際上稅收收入來源的經濟結構,包括稅收來源的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區域結構、居民收入分配結構等都已經發生很大變化,仍沿用“基數比例法”來制訂稅收計劃,顯然是脫離實際和缺乏科學依據的。

另外,新的經濟形勢給組織收入工作帶來壓力。近年來,隨著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和稅收征管力度的不斷加大,稅收收入始終保持相對較高的增幅,收入規模也不斷擴大。但從目前國內外經濟形勢來看,不確定不穩定因素逐年增多,國內經濟增速放緩,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上升,經濟增長拉動因素逐步減弱。完成指令性稅收收入計劃面臨著經濟下行的壓力。

依法行政面臨新任務。對於基層稅務部門而言,落實依法行政的關鍵和難點都在於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和責任法定化,推行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制度。依法行政對取消審批事項、推進政務公開、簡化辦稅程序、減輕程序負擔和縮短辦結時限等提出了新要求。壹方面,稅務機關保姆式管理太多,既管不好、管不了、浪費行政資源,還會帶來不必要的執法風險。另壹方面,稅收執法監督比較乏力,存在多部門重復監督的現象,人人有權監督,結果人人走過場,對稅收執法的全過程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大多是運動式的或者被動地進行,通常半年或者壹年搞壹次執法監督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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