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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社保公司什麽時候部分免?

2020年7月結束。

1.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湖北省除外)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省份)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除中小企業繳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期限不超過5個月;對大型企業和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減收期限不超過3個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除各類參保單位(不含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免除期限不超過5個月。

3.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擴展數據

2020年底部分省份。

2020年7月,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聯合發布了《關於延長階段性降低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的通知》,進壹步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應對風險、渡過難關,減輕今年企業和低收入參保人員繳費負擔。

根據《通知》,將中小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免征政策從2020年2月至6月延長至2020年2月65438+2月底;對大型企業等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下同),將三項社會保險單位減半繳費政策從2020年2月至4月延長至2020年6月底。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至65438+2020年2月底,延期期間免收滯納金。已按照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發布的《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嚴重困難企業認定辦法》認定為嚴重困難企業,原申請緩繳的社會保險費可延至65438年底+2020年2月。

新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因疫情原因被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認定的企業(單位)認定為嚴重困難企業的,按規定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可從申請當月緩繳至65438+2020年2月。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河北雄安:中小企業部分免除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政策逐年延長。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階段性降低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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