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部門執法手段軟化,對欠稅重視不夠,欠稅仍然困擾著稅務部門,是稅收征管的難點,它不僅嚴重影響到壹個地區稅收征管質量的提高,而且會造成稅收流失,破壞正常的稅收秩序,給地區經濟發展帶來負面效應。
稅務機關內部發生了壹些不廉潔行為,經認真總結,不少都與欠稅管理不規範、清欠責任不具體有關,稅收征管質量得不到迅速提高也與欠稅有著必然的聯系,欠稅管理是目前黨風廉政建設和稅收征管工作中比較突出的問題,但欠稅管理是壹項十分復雜的工作,稅務部門需要從多個方面進行綜合治理,欠稅管理任重而道遠。因此,筆者認為,當前在縣以上稅務部門設立欠稅管理辦公室很有必要,成立欠稅管理辦公室,全方位監控與管理欠稅,把欠稅逐步納入專業化管理軌道,為依法清欠創造了良好環境。使欠稅管理工作由過去的分散型轉為集中型,由過去的粗放型管理轉為精細化管理,統壹清欠工作尺度,嚴格工作標準,將改變過去那種因人而異、不同口徑管理不力的被動局面,確保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廉潔從稅。
在此基層上,積極落實清欠責任,欠稅管理辦公室在分析陳欠成因、類型、現狀的前提下,與各基層稅務機關簽訂清理陳欠責任書,並將清欠任務具體落實到每壹個稅收管理員面前,對清欠計劃按月考核,對完不成清欠計劃的,扣發稅收管理員獎金;對超額完成清欠任務的,給予不同程度的獎勵,以充分調動稅收管理員清欠的積極性。另外,欠稅管理辦公室建立欠稅檔案,實行跟蹤管理,做到責任明確,目標具體,充分運用CTAIS系統網上查詢監督的功能,了解欠稅戶,掌握欠稅戶經營走向。同時,對欠稅進行分類,區別對待,劃分責任。凡欠稅在1000萬元以上的,定為A類;欠稅在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定為B類;欠稅在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定分C類;欠稅在50 萬元以下的,定分D類。然後,根據欠稅類別,分別由中央、省、地(市)、縣(市)四級欠稅管理辦公室進行監控,並分別負責予以追繳,對欠稅進行監控,增加欠稅管理的透明度。
多年來,欠稅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就是缺少壹個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制約機制。因此,加強欠稅管理,關鍵在於加大對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監督管理。壹是要規範和完善《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對單位欠稅不報的、對企業有清償欠稅能力而不去追繳等不法行為,如何追究過錯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對規定越具體越好,盡量避免模棱兩可、不痛不癢的規定,這樣,便於對不履行職責追繳欠稅的當事人“對號入座”,增強責任意識。二是要對欠稅及時進行“會診”。基層稅務機關要建立欠稅檔案,對欠稅原因、欠稅己采取的措施和欠稅追繳責任人進行登記,上報上級部門,上級稅務機關對大額欠稅必須搞清來龍去脈,不定期對欠稅進行壹次“會診”,做到對癥下藥,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