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廳級主要職務:
1、中***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司局室正職(如外交部新聞司司長、教育部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長)。
2、中***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副部級機關(黨組)副職。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職(如河北省交通廳廳長,重慶市財政局局長)。
4、副省級城市黨委(副書記,常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領導人(如寧波市副市長)。
5、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如蘇州市市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八條 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