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稅:3%稅率小規模納稅人今年4月至年底免征增值稅(超過500萬需轉為普通納稅人);業務為5%的,免除原每月不超過1.5萬元(每季度不超過45萬元)的要求;
2.關於開票:如果業務類型為3%稅率的小規模納稅人,選擇享受免稅政策,開具免稅發票;如需開具專用票,從今年4月起按3%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1%稅率於今年3月底到期)。
三。關於申報:小規模納稅人申報增值稅3%的業務,需要分兩種情況:
1,月總銷售金額不超過1.5萬元(季度銷售金額不超過45萬元)。免征增值稅的銷售額,請填寫“增值稅及附加(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或“銷售額未達到起征點”相關欄目。沒有其他免稅的,不需要填寫《增值稅減免清單》;
2.月銷售額合計超過654.38+0.5萬元(季度銷售額超過45萬元)的,填寫“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其他免稅銷售額”、“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清單”欄目。
適用5%征收率的小規模納稅人的收入主要包括:
1.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建或收購的不動產;
2.小規模納稅人在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3.小規模納稅人租賃(經營租賃)取得的不動產;
4.提供勞務派遣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選擇差額納稅;
5.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安全防護服務,選擇差額納稅。
也就是說,對於5%業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仍適用每月15萬元(或每季度45萬元)的政策。月銷售額不超過15萬元(或每季度45萬元)的,仍可享受5%的業務部分免稅,當然也不能開具特價票。
如果月銷售額超過1.5萬(或者每季度45萬),自然要交稅。但此時,除了5%和3%的業務,還有3%的業務也可以開具免稅發票享受免稅。
法律依據: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
第八條納稅人應在年度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月份(或季度)的報告期結束後15日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或第七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規定期限結束後5日內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應當在5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未辦理的,從次月起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待納稅人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抵扣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