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簡章第壹章?總計?規則
規則壹。為規範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關於學院招生工作的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學院名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興職業技術學院
規則三。學院GB代碼:14523
第四條?辦學性質: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五條?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鐵門關市葉靜街2號
第六條?招生層次和學制:普通高等職業教育,三年。
第七條?學院簡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成立於1980,是壹所集高等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為壹體的多層次、多學科、多形式的綜合性高職院校。
學院占地1134畝,總建築面積30.2萬平方米。現有教職工486人,其中副教授72人,講師283人。“雙師型”教師比例超過80%。建立了4個國家級“大師技能工作坊”和3個兵團級“大師工作坊”,學院有2名教師享受國務院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貼。2065438+2008年9月,獲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準,授予世界技能大賽制冷空調項目中國培訓基地。校內外實訓實驗基地92個,其中中央財政支持的實訓基地7個。實訓設備價值9000多萬元,實驗實訓設備完好率達到95%。
2006年以來,學院參加各類職業技能競賽,獲獎498項,其中國家級技能競賽274項。學院先後獲得“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100德育示範基地”、“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人才培養突出貢獻獎”、“自治區高技能人才培養突出貢獻獎”等榮譽。也是高校畢業生培訓基地、交通培訓中心、安全培訓中心、供銷社培訓中心、兵團工會。
隨著新疆和兵團經濟的新發展,興新職業技術學院將抓住機遇,堅持精細化管理、內涵式發展的辦學方針,不斷增強社會服務能力,全面實施學院強校戰略,大力加強重點專業、精品課程、優秀教學團隊和基礎能力建設,緊緊圍繞新疆工作的總體目標和兵團的特殊責任和使命,把學院建設成為全國知名、各具特色的高職院校。
第二章?註冊組織和職責
第八條?學院成立了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由學院領導任組長,下設招生領導辦公室。
主要職責:
(壹)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的政策,以及有關教育行政部門和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規定或實施細則;
(二)根據國家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和有關規定,分省、分專業編制並報送學院招生計劃;
(三)制定並公布高校招生章程;
(四)組織實施高校招生宣傳工作;
(5)接待和處理招生工作的來電來訪;
(六)具體組織新生入學,負責協調和處理學院入學的有關事宜;
(七)審查新生入學資格;
(八)支持相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中的其他工作;
(九)具體處理招生遺留問題;
第三章?錄取原則和方法
第九條?根據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德、智、體、藝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條?院校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再按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錄取。如果不能滿足誌願,服從專業調劑的,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普通類和單類(英語為選修)考生平行誌願投檔時,統考科目總成績相同的,按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單科成績排序為:文史:語文、文科綜合、數學、英語;理工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英語。
單科類(民族語言)考生在平行誌願投檔時,統考科目總分相同時,按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單科成績排序為:文史:語文、文科綜合、數學、民族語文;理工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國語。
三本學校高職院校考生平行誌願投檔時,統考科目總成績相同時,按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序。單科成績排序為:語文、數學、政治理論。
第十壹條?單獨招生和優秀中職畢業生升入高職院校(學院),按照《2022年新疆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院校(學院)單獨招生考試章程》和《優秀中職畢業生升入高職院校(學院)章程》的有關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語言要求:報考學院各專業的考生,外語為英語。
第十三條身體健康: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新生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學費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各專業收費標準為3300元/年。
第十五條住宿費800-1000元/年/人(4-6人)。
第五章?內地省份招生特殊獎助政策
第十六條對象:甘肅、河南、雲南、青海、寧夏、四川、內蒙古、陜西、貴州、河北、山東等省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分類招生考試2022年考入我院的考生。
第十七條?本人主動簽訂兵團就業協議後,可享受以下政策:
(1)三年生活補助共計6000元;
(2)免學費3300元/年(實行三年);
(3)免住宿費800-1000元/年(4-6人)(實行三年);
(4)教材費及交通補貼三年共計3500元。
第六章?新生入學和復試
第十八條?根據國家招生規定,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到校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審核。復試合格者,予以註冊,取得學籍。復審不合格者,由學校視情況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或徇私舞弊取得學籍的,壹經查實,學校應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請有關部門查處。
第二十條?對於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醫院(下同)診斷為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可保留入學資格壹年。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具有學籍。治療康復後,可以向學校申請入學。學校會指定醫院進行診斷,符合體檢要求。學校復試後,可以重新申請入學。復試不合格或逾期未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壹條?每學期開學時,考生應按學校規定辦理註冊手續。未按期註冊的,辦理暫緩註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不予報名。
第二十二條?學院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同時,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貸款或其他形式的資助,也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相關手續後登記。
第七章?研究生教育和就業
第二十三條?對學習期滿的考生,授予教育部電子註冊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興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及相關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四條?學院負責推薦工作,報到證由自治區人社廳發放。考生也可以自主擇業,雙向選擇。
第八章?補充條款
第二十五條?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針對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學院精心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錄取場所的衛生消毒工作,確保工作人員的安全健康。壹旦突發事件發生,必須迅速妥善處理,防止事態進壹步擴大。同時,必須第壹時間向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和有關部門報告,不得虛報、緩報、瞞報。
第二十六條?錄取結果公布:考生可通過各省區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錄取查詢方式進行查詢。
第二十七條?聯系信息
招生電話:0996-2953666、2950666、173991115666。
網址:/
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鐵門關市葉靜街2號
郵政編碼:841007
第二十八條?章程解釋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