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青苗補償費計算公式是什麽
青苗補償費是指農作物正處於生長期未能收獲,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時讓出土地,致使農作物不能收獲而使農民造成損失,所給予土地承包經營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經濟補償。青苗補償費的標準壹般農作物最高按壹季產值計算,如果是播種不久或投入較少,也可以按壹季產值的壹定比例計算。青苗補償費的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規定並公告。 計算公式:青苗補償費=年產值÷耕種季數 例如:江蘇省某市農村壹年種植兩季作物,冬麥和玉米各壹季,年產值為2400元。某市政府於5月3日發布征收土地公告,需要清除冬小麥,問青苗補償費應是多少元? 答:依據青苗補償費=年產值÷耕種季數得知: 青苗補償費=年產值2400÷耕種季數2季=1200元,應按1200元/畝給予種植戶補償。二、青苗補償費要不要納稅?
1、根據《關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77號)規定,納稅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時,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無論支付征地補償費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資金,該行為均屬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註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不征收營業稅。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征用土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由此可見,青苗補償費不征收營業稅。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征用土地過程中征地單位支付給土地承包人員的補償費如何征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7〕87號)規定,對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青苗等土地附著物的補償費收入,應按照《營業稅暫行條例》的“銷售不動產——其他土地附著物”稅目征收營業稅。依照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青苗補償費不屬於按照國稅函發〔1997〕87號文件規定應該征收營業稅的情形,而按照國稅函〔2008〕277號文件規定屬於不征收營業稅的情形。 若自己的地被征收了,各位可以看壹下是否需要要求對方對青苗作出補償,至於這個青苗補償費是怎麽算的,小編已經在上文中提供了計算公式,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計算。由於青苗補償費也是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壹種收入,因此有的人就認為需要納稅,其實從最新的規定中了解到,青苗補償費是不用征收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