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工資:¥3197 /月
壹、關於擬錄用人員範圍
我單位2015年擬錄用人員,為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北京市國稅局系統職位,且經國家公務員局網上公示合格人員。
二、關於後續工作安排
應屆畢業生須與我單位簽訂《三方協議》,並回學校開具《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社會在職考生須與原單位辦理離職手續,並開具行政、工資關系介紹信。全體考生須按要求辦理檔案轉寄、黨團關系、進京落戶以及報到手續。
註意:應屆畢業生切勿讓學校將戶口和檔案打回原籍。
三、關於報到接收單位及檔案轉寄手續
報考我局的考生,報到接收單位統壹填寫為“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辦理檔案轉寄手續,檔案轉寄地址為“北京市西城區車公莊大街10號北京市國家稅務局”,收件人寫“人事處收”。
四、關於辦理黨、團關系事項
(壹)黨組織關系介紹信擡頭填寫方式
1、黨員組織關系隸屬於京外單位或學校的考生: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擡頭填寫:“中***北京市委組織部”;
2、黨員組織關系隸屬於京內單位或學校的考生:
(1)報考各區(縣)局的考生,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擡頭填寫所報區(縣)的區(縣)委組織部。例如:報考海澱區國稅局的考生,介紹信擡頭寫“中***北京市海澱區委組織部”(密雲和延慶為縣委組織部);
(2)報考第四直屬分局、西站國稅局的考生,介紹信擡頭寫“中***北京市國家稅務局直屬機關委員會”;
(3)報考燕山國稅局的考生,介紹信擡頭寫“中***北京市房山區委組織部”;
(4)報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國稅局的考生,介紹信擡頭寫“中***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機關委員會”。
(二)黨組織關系接收單位填寫方式
1、報考第四直屬分局、西站國稅局的考生,黨組織關系接收單位填寫“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2、報考其他局的考生,黨組織關系接收單位填寫本人報考分局。例如,報考海澱區的考生,組織關系接收單位填寫“北京市海澱區國家稅務局”。
(三)***青團員應於報到後,持團員證到本人報考單位辦理團員關系轉接手續。
五、關於辦理進京落戶有關要求
(壹)生源地為京外的應屆畢業生
1、京外院校畢業生須提供《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戶口遷移原因:必須統壹填寫為“大中專學生畢業”,否則無法落戶;遷往地址:附後)。
2、京內院校畢業生須提供《報到證》和北京市學生集體戶口《戶口卡》。
3、上大學時未遷戶口的京外生源,請將本人戶口在原籍就地“農轉非”,再辦理《戶口遷移證》及戶口遷移手續。未“農轉非”的不予辦理進京落戶手續。
(二)京外戶籍的社會在職人員及留學歸國人員,待報到後,接上級通知統壹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