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3、《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4、經營場所證明;5、委托代理人申請設立登記的,應該提交申請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6、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對於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不需核實的,當場決定準予登記,發《準予登記通知書》,並通知十日內領照。
開特色小吃店手續稅務登記
辦理稅務登記應帶的手續依行業、經濟性質與具體相關事務的不同而有所區別,所以稅務登記辦理前應咨詢相應稅務機關。但壹般情況下,稅務登記應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壹)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二)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三)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五)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開特色小吃店手續衛生許可證
壹、申請
(壹)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從事新建、改建、擴建公***場所選址和設計活動的
(二)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許可法》、《公***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三)申請人到北京市衛生局受理大廳窗口咨詢、領取或從網上下載格式文本的《衛生許可證申請書》和辦理須知。
(四)申請人提交以下材料(北京市衛生局京衛法字[2004]25號《關於統壹部分衛生行政許可項目提交材料的通知》規定):
1、行政許可申請表,壹式三份;
2、生產經營場所設施平面圖(比例1:100);
3、生產經營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
4、法人或負責人資質證明;
5、房產證明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6、衛生管理制度;
7、公***場所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及衛生知識培訓證明;
8、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檢驗機構出具的衛生檢驗結果和評價報告;
9、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項目應提供《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認可書》。
(五)申請人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二、受理
受理條件:申請材料齊全,規範,有效。
崗位責任人:北京市衛生局窗口受理人員
崗位及職責:
受理人員對申請者提交的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規範性進行審核,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壹) 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衛生行政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出具行政許可不予受理決定書; (二) 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本機關法定職權範圍的,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出具行政許可不予受理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