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除了工商變更外,還要進行稅務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等。
1、工商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工商部門提交下列文件: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②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③公司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④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2、稅務變更登記
(1)納稅人已在工商行政機關或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登記。
(2)變更稅務登記提交的資料
①營業執照及工商變更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②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
③主管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正本、副本和《稅務登記表》等);
④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的其它資料。
3、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需要提交的資料
(1)組織機構代碼申請表(加蓋申請單位公章)1份;
(2)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身份證復印件1份;
(4)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辦理變更、註銷登記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門等登記批準機構有關變更、註銷證明材料1份及舊代碼證。
二、如果變更的話在明年年檢時變更,還是現在就去變更?
如果公司地址、經營範圍已經發生變動了,現在就應該去做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