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
14 . 8 . 6:13所謂稅收籌劃,也稱稅收籌劃,是指在國家稅收法律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對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進行前期籌劃,以盡可能降低稅收負擔,從而獲得稅收利益。
稅收籌劃取得合法權利,受法律保護,因此是納稅人的壹項基本權利。
稅收籌劃的方向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第壹,稅收政策規劃
影響應納稅額的因素通常有兩個,即計稅依據和稅率。稅基越小,稅率越低,應納稅額越小。所以稅務籌劃無非就是從這兩個因素出發。
比如企業所得稅,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有三個稅率,即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稅率為18%;應納稅所得額3-65438+萬元,稅率27%;應納稅所得額超過65438萬元的,稅率為33%。在稅收籌劃的時候,如果現在只考慮稅率,那麽稅收籌劃是有空間的。
二、稅費支出規劃
稅費包括稅務人員費用、資料費用、差旅費、郵寄費用、利息等。雖然稅收費用占稅收成本的份額很小,但還是要做好規劃。比如對企業會計進行合理分工,企業會計也要兼任稅務員;通過網上申報等方式降低信息成本。減少利息支出的方法可以是延期納稅。
第三,額外稅負的籌劃
額外稅負是指根據稅法規定應當納稅,但完全可以避免的稅負。本文主要談三種與會計相關的非正常稅負。
1.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增值稅(或營業稅)應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其銷售額。如果不單獨核算,稅率會更高。
2.從事減免稅項目的納稅人應單獨核算減免稅銷售額。未單獨核算銷售額的,不得減免。
3.納稅人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不全,難以查賬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對於多出來的稅負,納稅人可以通過加強財務核算、按規定履行各項審批手續、履行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義務、謹慎進行納稅調整等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