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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福利

第壹條社會保險

1.1公司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第2條醫療福利

2.1員工在就業期間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處理。

2.2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按當地相關政策執行。

2.3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2.4女員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5員工應享受的其他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假期

第1條休假類別

1.1公司的節假日分為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年假、補休、病假、產假、事假。

1.2除了長病假,公司給的假都是“工作日”。

第二條休假規則

2.1所有休假需提前獲得直接上級批準。

2.2所有休假申請都要提前填寫,按休假審批權限審批後交人力資源部保管。

2.3所有員工休假後必須立即到人力資源部銷假。

第三條法定假日

3.1員工每年享有* * *十個工作日的法定假期:

。元旦

。春節三天

。三天的勞動節

。國慶三天

3.2公司可根據相關法律、本《員工手冊》和《勞動合同》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工作並支付報酬。

第4條婚假和喪假

4.1員工婚後給予3個工作日休假。符合計劃生育晚婚(男員工晚於25周歲,女員工晚於23周歲,或晚於政府規定的年齡)的員工向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4.1.1婚假工資照常支付,但需提前10個工作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結婚證。

4.1.2婚假只能在婚前或婚後1個月內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店長或區域經理批準。

4.2如果員工的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公司將根據醫院的死亡通知給予員工最長三天的喪假。

4.2.1如果員工需要請喪假,必須提前通知人力資源部。

4.2.2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五條年假和補休

5.1公司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5.1.1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壹年,每年享受連續6個工作日的帶薪年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獎金和補貼。允許休年假,年假時間按天計算,不足壹天按壹天計算。

5.1.2普通員工如需休年假,需提前壹周向部門主管申請,獲得二級批準後方可休假;管理人員如需休年假,應提前兩周向上級主管提出申請,獲得二級批準後方可休假。

5.1.3年休假應在壹年內休完;不會累計享受,也不會打折。

5.1.4為了保證公司的日常有效運轉,部門主管會提前為每個員工規劃安排休假日程。

5.1.5未經公司事先同意,員工不得以年假為由離職。

5.2公司實行補休制度。

5.2.1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壹年後,每年享受6個工作日的補休;

5.2.2員工應提前1周書面申請補休。

5.2.3補休應在壹年內進行;不會累計享受,也不會打折。補休的休假時間按天計算,不足壹天的按壹天計算。

第六條病假

6.1員工每月可享受壹個工作日的帶薪病假。如果員工這個月不請病假,既不能累計,也不能補償。

6.1.1壹個日歷月內,員工請病假兩個工作日及以上的,從第二個工作日起,扣除當月的考勤獎,病假工資按當地政府規定計算。

6.1.2凡因重大原因需住院或手術的,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但需出具市級醫院住院診斷證明。

6.2請病假的人員應在病假當天親自或電話通知部門主管。病假返回當天,開具公司指定醫院的病假證明(急診除外),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第7條產假

7.1女職工享受產假。

7.1.1獨生子女產假90天,從預產期前15天到預產期後75天。配偶因生育獲得1天假期。

7.1.2 24周歲以上生育第壹個子女的,增加15天,其初婚配偶休假3天。

7.1.3難產等導致多胎。根據當地政府的規定給予休假。

7.2所有女性員工必須在懷孕後壹個季度內將懷孕情況通知部門主管。

7.2.1產假必須在預產期前十周向人力資源部申請,並出示醫院出具的妊娠證明。

7.2.2產假工資按當地政府規定計發。

第八條事假

8.1員工的事假應事先得到部門主管的批準,並由人力資源部審核。未經事先批準的缺勤將被視為曠工。

8.2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第九章培訓

第壹條培訓目的

1.1通過培訓,員工能夠在自己的崗位上達到並保持標準化服務的要求。

第二條入職培訓

2.1入職培訓是指員工從到崗到試用期滿前的業務培訓。

2.2入職培訓內容主要包括:

。部門職能和工作目標;

。部門崗位結構和工作職責;

。位置要知道,要符合;

。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公司和部門的規章制度;

2.1.2入職培訓由各業務部門組織實施。

2.2在職培訓的考核結果應與員工的確認考核相結合。

第三條在職培訓

3.1在職員工業務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實施。由公司出資培訓的,員工應在培訓前根據公司要求簽訂培訓協議。

3.1.1在職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人力資源部配合。必要時可委托相關單位來公司培訓或組織相關員工到公司外參加培訓。

3.1.2在職培訓可以采取多種方式,如跨崗位培訓、業務提升培訓、新標準新技術培訓等。

3.2根據具體情況,人力資源部每年對主管以上現有人員進行培訓。

3.2.1管理人員的統壹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

3.2.2管理人員的統壹培訓包括管理理論、管理能力、管理技能、新知識、新技能等。

3.2.3管理人員的特殊培訓由部門或人力資源部提出,報店長或區域經理批準。

3.3培訓和考核資料應歸檔保存,作為晉升和獎懲的依據。

第四條待崗培訓

4.1在職培訓是指員工離開原崗位,被列為編外人員,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培訓。

4.1.1在職培訓的內容包括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等。

4.1.2在職培訓期限壹般為三個月,延長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4.2有下列行為之壹,經教育無效的員工,可納入在職培訓。

。多次違反員工手冊和公司及部門規章制度,不足以辭退;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部門認為應進行在職培訓;

。績效考核評定為不合格的;

4.3員工的在職培訓按以下程序進行:

。該部門負責辦理審批手續;。由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

。商店經理或區域經理批準實施。4.4在職培訓期間,員工待遇如下:

。待崗期間發放基本工資,停止發放任何形式的獎金、津貼和補貼。

。等待期延長三個月的,從延長之月起逐月減少20%的基本工資,但最低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等待崗位培訓的員工,當年不享受年假。

4.5通過在職培訓考核的員工原則上安排回原部門。如果原部門不能接受,公司會安排另壹個崗位,員工的工資會根據新的崗位重新確定。如果員工不服從分配,公司可以與員工解除合同。

4.6如果待崗員工重返崗位後再次被列為待崗,可建議其辭職或辭退。

第十章動員

第壹條轉讓的類型和程序

1.1調動是指在勞動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調整工作地點和崗位級別。

1.1.1員工調動包括平行調動、晉升調動、降職調動和臨時調動。

1.1.2普通員工調動以店內調動為主;店長的調動,除了店內調動,還可以店間調動。

1.1.3員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公司對其崗位和工作地點的調動,否則將終止合同。

1.2任何轉讓都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1.2.1所有調動必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管理人員的調動必須根據不同級別由店長或區經理批準。

1.2.2內部調動的員工,公司給予相當於調出單位員工月工資2倍的安置補助費,由調入單位承擔。

第二條平行轉讓

2.1平行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和薪酬不變的情況下,職位的變動。

2.2員工調動取決於以下(但不限於)情況:

。部門工作量的增加或減少;

。出於員工職業發展需要的崗位輪換;

。該員工不符合當前職位的要求;

。工作急需;

。開設新店;

。其他原因;

第三條晉升和調動

3.1晉升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上向上調整的職位變動。

3.2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員工有資格晉升到高職位:

。員工在原崗位表現良好;

。具備擔任更高職位的能力和潛力;

。完成晉升所需的教育和培訓;

。誠實、正直和積極的態度;

3.3晉升和調動可由自薦或直接主管推薦,二級批準,人力資源部審核實施。

第四條降級和調職

4.1降職調動是指職位級別或工資下調的職位變動。

4.1當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壹時,經上級主管建議,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降職。

4.1.1不能勝任工作。

4.1.2因組織架構調整,相應職位取消,無合適空缺。

4.2被降職的人員從降職後的當月起執行新崗位的工資福利標準。

4.3降級和調職應嚴格控制。

4.4員工有權反對降職和調職,但壹旦公司決定,員工應服從。

第五條臨時轉移

5.1如果壹個部門臨時缺人,經店長或區經理同意,可以從其他部門臨時抽調人員。臨時調入人員仍執行原崗位工資福利標準。

5.2臨時調動最長不超過壹個月,否則員工必須辦理正式調動手續,工資福利按新崗位標準執行。

第十壹章安全

第壹條安全規則

1.1倉庫、商店等工作場所禁止吸煙。

1.2安全門和安全通道前禁止堆放任何東西,以免堵塞。

1.3非公司人員未經保安部許可,不得帶入辦公室或倉庫。

1.4所有員工必須確保自己和同事的安全,對任何可能造成危險的操作和事件提出警告;嚴重的情況應報告給部門主管。

1.5員工必須熟悉本工作區域內滅火裝置的位置和應急設備的使用。

1.6員工從事危險工作或在危險區域工作時,應穿戴公司提供的防護服和工具。

1.7員工應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說明;不要擅自使用機械、設備或機動車輛(叉車)。

1.8公司禁止員工移動或移除設備上的安全標誌,以及改裝現有設備。

1.9員工應積極參與各自崗位區域的事故處理,服從統壹調度。

1.10員工有義務報告任何安全事故。

第2條火災處理

2.1發生火災時,應采取以下措施:

。保持冷靜,不要慌張;

。按下最近的火警警報器,並通知值班人員和保安部主管;

。通知總機,並告知火災的位置和規模;

。向最近的同事尋求幫助;

。在安全的條件下,盡量使用最新的消防設備滅火;

。切勿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撲滅漏電引起的火災;

。關閉火災現場的所有門窗,關閉所有電氣開關;

2.2若火勢蔓延,應及時采取以下疏散措施:根據防火分區劃分疏散區域,明確區域內疏散工作的負責人;。聽到廣播後,立即撤離火災現場;

。從火災現場疏散時,不要乘坐電梯,從消防通道疏散;

2.3員工應參加消防演習,並記住消防信號、消防出口、通道位置和消防設備的使用。

第3條事故和緊急情況

3.1緊急情況或事故時的註意事項:

。保持冷靜,立即通知上級領導和安全部門;

。協助維護網站;

。與同事合作,保持公司業務正常進行;

3.2如果員工在公司受傷或發生事故,應註意:

。在場員工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或值班經理;

。協助搶救傷病員;

。自覺維護現場秩序;

3.3如果有人被鎖在電梯內,員工應立即呼叫保安部和維修部,運行電梯應急程序。

第四條及時報告

4.1為確保安全操作,員工應向部門主管或安全部門報告所有不安全的實際操作或事故隱患。

4.2員工如發現公司內有任何可疑人員,應立即向保安人員報告,以便將其驅逐出商場。

第十二章保密

第壹條商業秘密的範圍

1.1在我公司工作產生的所有商業信息,如客戶名單、合作目的、價格、營業額、市場營銷、員工薪資,無論是口頭、書面還是電腦文件形式,無論是客戶的還是公司的,都是商業秘密。

第二條保密規則

2.1公司員工必須遵守以下規則,否則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違紀處理:

。所有機密文件必須妥善保管;

。不要將公司文件用於公司業務以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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