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從稅收的角度來看,上述完全銷售方式的問題在於需要繳納更多的消費稅,因為乳液、日霜、晚霜、美白精華等護膚護發產品是免消費稅的,與口紅、亮甲、眉彩等應繳納消費稅的產品包裝在壹起。按照規定,他們應該是壹級起,繳納消費稅,會給企業帶來稅收損失。
(3)為了避免多交消費稅,可以做以下打算:
方法壹:由於化妝品(包括成套化妝品)的消費稅稅率為30%,護膚護發類產品免征消費稅,所以要單獨銷售,單獨核算。公司將產品單獨銷售給客戶,由客戶包裝(向客戶提供禮盒包裝)。成套化妝品是指用化妝品包裝的壹系列產品,用於各種用途。壹般用精制的金屬或塑料盒子包裝,盒子裏總有鏡子、梳子等化妝工具,功能多樣,使用方便。舞臺、戲劇、影視演員使用的化妝油、卸妝油、油畫顏料、發膠、毛發漂白劑等不屬於本稅目範圍。
辦法二:對成套化妝品征收消費稅時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由生產者出廠銷售時繳納,今後在批發和零售環節不繳納消費稅。所以也可以成立獨立核算的銷售公司,把產品單獨賣給銷售公司,然後銷售公司再打包對外銷售。
納稅人可以改變包裝的地點,因為消費稅是在單壹環節繳納的,比如在零售環節改變包裝,或者單獨成立包裝公司,由A公司賣給包裝公司,當然是單件銷售1萬件,這樣就可以免稅了。由於天然植物洗發護發膏、洗面奶、日霜、晚霜、美白精華可以免征消費稅,公司通過上述方法應繳納的消費稅為(140+50+90)* 30% * 1 = 84(萬元)。萬套產品* * *節約消費稅258-84=17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