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入證明上,比較重要的信息有這樣幾個:身份證號、月均總收入(或者年總收入也可以)、工作的單位還有不可缺少的單位的印章,這是在收入證明的說明上需要寫明的,除此之外,還需要附帶壹些文件或者說證明,包括工資,在這裏壹般來講是寫的自己的年總收入、養老保險的復印文件、房產證明(如果沒有就不需要了)、自己擁有的車輛證明(也可以不寫)、自己大額的定期存折的復印文件等等。收入證明就是壹個可以證明在每個月平均能賺多少錢的東西。壹般來說,在辦理簽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時,要有各自單位開出的經濟收入證明。是銀行方處理購房抵押貸款的主要參考內容之壹,直接反映了需要貸款方的還款能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衍生問題:
收入證明是什麽?收入證明是指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經濟收入的壹種證明,壹般在辦理簽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會被要求由當事人單位出具的對經濟收入的證明。收入證明是指工作單位出具的壹張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章)的證明,證明月薪或者年薪多少同時證明在該公司的在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