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電子發票是指通過電子數據方式開具並存儲的發票。具體來說,在開具全電子發票之前,企業需要先在稅務局辦理電子發票的開票資質,然後通過電子發票平臺進行開票。開票後,電子發票將以電子形式存儲在國家稅務總局的電子發票平臺上,並可以通過電子發票平臺進行查詢、打印和下載。
全電子發票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企業辦理電子發票的開票資質。企業需要前往當地稅務局進行辦理,申請電子發票的開票資質;
2、登錄電子發票平臺。通過國家稅務總局的電子發票平臺登錄,並進行註冊;
3、開具電子發票。在電子發票平臺上進行開票操作,填寫開票相關信息(如購買方信息、商品信息、金額等),並上傳相應的電子票據;
4、審核電子發票。稅務局會對電子發票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電子發票將以電子形式存儲在電子發票平臺上;
5、發送電子發票。開具電子發票後,可以通過電子發票平臺將電子發票發送給購買方;
6、查詢、打印和下載電子發票。企業和購買方可以通過電子發票平臺進行查詢、打印和下載電子發票。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的電子發票開具方式和流程可能略有不同,具體操作還應以當地稅務局的相關規定為準。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關於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受票試點工作的公告》第二條
“全電”發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現有紙質發票相同。其中,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全電”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現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同;帶有“普通發票”字樣的“全電”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現有普通發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