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電子”發票是指全數字化的電子發票,是壹種全新的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不以紙質形式存在,不需要媒體支持,不需要申請收藏。而是將紙質發票的票面信息充分數字化,通過標簽管理將多種票種整合為壹張電子發票,並設立稅務數字賬戶,實現全國統壹編碼、智能給出發票總金額、自動轉賬發貨。
2.“全電”發票的六大特點
兩個系統:兩個系統,兩個系統,兩個系統,兩個系統,兩個系統,兩個系統,壹個系統,壹個系統,壹個系統,壹個系統,壹個系統,壹個系統。
去媒體化是指納稅人不再需要提前獲取專用稅控設備,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嵌入式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基於實名身份直接開具發票。
去版式是指“全電子”發票以電子形式交付,打破了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
標簽化,通過標簽實現電子發票功能、狀態、用途的具體分類。
因式分解,發票1有203個元素,包括最基本的納稅人名稱、商品名稱及代碼、單價、金額、稅額等。
編碼系統,電票平臺開具的發票會自動賦予唯壹編碼,全電發票采用20位編碼規則,區別於以往的12位發票編碼和8位發票號碼;
信用系統,依托動態的“信用+風險”系統,結合納稅人的生產經營、開具發票和申報行為,自動給予納稅人發票總額並動態調整,實現“系統信用為主,人工調整為輔”的信用體系管理。
3.什麽是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和稅務數字賬戶?
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是嵌入電子稅務局的系統,稅務數字賬戶是功能模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工作安排,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於進壹步開展全數字化電子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公告2022年第1號),上海市稅務局將在前期徐匯區試點的基礎上,自2022年6月25日起,在全市範圍內全面應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稅務數字賬戶全市納稅人(部分特定納稅人除外)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稅務數字賬戶使用發票使用確認、風險提示、信息下載等功能,不再通過增值稅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