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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購房合同和發票都丟了怎麽辦

如果全款購房的合同和發票都丟失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合同丟失。如果購房合同丟失,首先可以與開發商?聯系,請求補辦。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可以重新簽訂壹份合同,並支付相應的工本費。如果合同已經做了預售登記,但還未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可以采取類似措施,即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並在三個月期滿後,到預售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原合同,然後與開發商重新簽訂合同。如果合同已經完成預售登記並且已經辦理了銀行按揭,除了上述步驟外,還需要與銀行簽訂變更協議,並將新合同在銀行質押。

發票丟失。如果購房發票丟失,可以聯系開發商,請求調取電子票記錄並重新打印發票。如果發票是開發商開具,也可以要求開發商提供經過稅務機關蓋章的發票復印件,以便於後續的稅務處理。

此外,為了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建議將購房合同和發票的備份存儲在安全的地方,如雲存儲或特殊文件夾中。同時,加強文檔管理,確保重要文件得到妥善保管。

購房時的合同和所有發票都丟了的補救措施有:

1、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壹份合同。

2、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註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壹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3、如果是在做完預售登記,並辦理完銀行按揭手續後丟失購房合同,除了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壹份變更協議,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

綜上所述,購房合同可以在開發商、銀行、房管局和妳個人手裏都有壹份的,如果合同丟了,帶著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去找開發商,他們會補辦的。如果購房發票丟了,可以拿著購房合同去找房開商,開發商有購房發票的底根,然後請開發商在當地的市級以上的報紙上登壹則遺失並聲明作廢的廣告,再由開發商派業務人員到當地稅務局補開發票即可。

法律依據:

《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條

商品房預售,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已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隱患。

《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條

商品房預售,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已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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