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稅收分為商品和勞務稅、所得稅、資源稅、財產和行為稅、特定目的稅五大類。
稅種經歷增加、精簡、合並等過程,截止目前為止,現行實施的稅種***有18種。其中由稅務機關征收的有16種,由海關征收的2種(不考慮委托海關代征的情形)。
稅務機關征收的16種稅種分別是:增值稅、消費稅、城建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契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使用稅、車輛購置稅資源稅、耕地占用稅、煙葉稅、環保稅。海關征收的2種稅種分別是關稅、船舶噸稅。
擴展資料:
構成稅種的主要因素有征稅對象、納稅人、稅目、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等。每個稅種壹般都制定壹個實體法,規定其具體的稅制要素,由征收雙方遵照執行。如現行稅收制度中,對增值稅頒布了《增值稅暫行條例》等。
壹、納稅義務人
(壹)城鎮維護建設稅
1、實際繳納三稅的單位和個人
2、進口不征,出口不退
應納稅額=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查補三稅的同時補、罰,但計稅依據不包括三稅的罰款和滯納金)
(二)稅率:1、市區 7%
2、縣鎮5%
3、其他3%
(三)另:
1、代扣代繳以受托方稅率為準;
2、無固定場所,在經營地繳。
3、免、減三稅的同時也免、減城建稅
4、三稅退庫,同時退庫
5、 三峽工程建設基金,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免征(新增)
二、納稅地點
1、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在代扣代收地;
2、油井所在地;
3、管道局所在地;
4、經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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