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缺少進項票進行稅務籌劃有以下幾種方法。首先,供應商的選擇。供應商選擇方面,盡量選擇可以提供發票的供應商。能選擇壹般納稅人,不選小規模納稅人,因為小規模納稅人雖然可以開具專票,但是稅率(3%,5%,1%)比較低,相應的能夠抵扣的進項稅額就變少了。其次可以進行業務拆分。如果供應商多為個人,而且供應商方不願意成立個體工商戶或企業,企業可以考慮改變自己,將采購部門分拆出去,成立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或合夥企業。這部分企業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可以核定征收。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或合夥企業可以給主公司開具專票,而且核定征收不需要進項。但是部分地區個人獨資企業已經有所限制,利用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征收這壹條路可能只是短暫的。再次,戰略性節稅。上遊不能提供發票,企業可以考慮後向壹體化發展,業務向供應商方向擴展。比如酒店,每日均需要大量蔬菜水果等農作物的采購,從批發市場采購農副產品可能無法獲得銷售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可以來考慮直接從農戶手中購買,由企業開具農產品收購發票進行計算抵扣,也可以考慮成立專門的農場,自給自足。最後,可以改變計稅方法享受優惠政策增值稅計稅方法包括壹般計稅法,和簡易計稅法。壹般計稅法下,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需要進項發票來抵扣增值稅。但是簡易計稅方法下,應納稅額=應稅銷售額×征收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納稅人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2)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3)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4)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5)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一篇:取證5年方可上市交易!吳興區最新人才安居政策來啦!下一篇:融資租賃如何計提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