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現在其實還可以零註冊,就是取證的時候先不認繳註冊資本金,在後面經營過程中再認繳。所以註冊的時候,也可以沒有費用。
認繳出資額是指企業的法定註冊資本,註冊資本是企業根據企業章程規定應繳的註冊金。
認繳出資額由實繳出資和應繳出資兩個部分組成,對公司每壹股東(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作為登記事項的不同理解,可能在具體的登記工作中會產生很大差異。
最主要的理解有兩種,壹種是:登記的某壹股東(出資人)認繳的出資額和出資時間應當是其各期認繳的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實繳的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則應當是其已完成繳付的各期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另壹種是:登記的某壹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和出資時間應當是登記時其認繳的出資總額和繳納全部認繳出資的最終時間,實繳的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則應當是其登記時已繳付的出資總額和繳納全部實繳出資的最終時間。
認繳出資額要註意的問題:
1.企業應根據自身實力認繳合理出資數額;
2.選擇合適的出資方式;
3.切忌不切實際地認繳出資及毫不忌諱地違反出資義務,以免加重自身的責任及承擔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