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從1887年開始征收個人所得稅,在世界範圍內是比較早開征個稅的國家。目前,日本個稅收入約占總稅收的1/3,是該國第壹大稅種。作為貧富差距最小的國家之壹,日本的個稅制度在調節民眾實際收入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相關法規中,日本沒有專門針對?高收入人群?的定義。其個稅制采用累進稅率。年收入195萬日元以內(15日元約合1元人民幣)的部分,稅率是5%。195萬至330萬、330萬至695萬、695萬至900萬、900萬至1800萬、1800萬至4000萬日元部分的稅率,分別是10%、20%、23%、33%和40%。4000萬日元以上的部分為45%。
需要註意的是,日本的?個人繳稅收入?是實際收入扣除?控除?部分。?控除?包括撫養家庭、醫療、生命保險、社保、捐款等開支,地震、火災、被盜等造成的損失也在扣除範圍內。
日本對於?繳稅收入?的劃定,被認為能客觀反映民眾收入的實際情況,因此得到社會廣泛認可。
不過完善稅制只是壹方面,日本把?誰來收?如何征收?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日本國稅廳可謂政府機構中的?戰鬥機?,工作人員從各個部門的精英中選拔,公務員將進入國稅部門視為最高榮耀。在民眾心目中,國稅廳人員的地位也高於壹般公務員。有看過日劇《半澤直樹》的網民曾感嘆說,?國稅廳的工作人員比警察和法官還厲害?。
不同於俄羅斯、意大利等國在警察隊伍中專設壹支力量打擊稅收犯罪,日本將稅收犯罪的刑事偵查權交由國稅廳行使。也就是說,該部門公務員可行使刑事調查職能,可以預審案件,權力之大不言而喻。
當然,稅務公務員的權威並不僅靠權力獲得,還有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環球時報》記者壹個朋友在東京開酒廊,曾有國稅官員這樣告訴他如何掌握酒廊的實際收入:在寒冬時節,壹群出身東京大學等名校的稅務人員每天晚上在門口數進出酒廊的人數,然後再去後巷的廚余垃圾存放處清點酒類品牌與瓶數,這樣壹做就是3個月。
在?如何收?方面,日本稅制也有比較細致的設計。企業的經濟往來被要求進行有據可查的銀行轉賬,員工的薪資也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發放。為進壹步加強監管,日本於2015年推出了?個人號碼制度?。個人與企業的任何壹筆收入和金錢往來,都需要登記在?個人號碼?下。如果不嚴格執行,將會以?偷稅漏稅?被處以刑事處罰。
日本對偷稅者的處罰在多年發展中越來越嚴苛。1947年4月,日本國會立法規定的有期徒刑是1年以下,同年11月將最高刑期改為3年,1981年的稅制改革提高到5年。值得註意的是,壹旦被稅務部門起訴,定罪率接近100%,近5年來,法院判決無罪的案件只有壹起。
對於日本的稅收問題,九州大學壹名教授對《環球時報》說出這樣的觀點:?稅收政策固然重要。某些不良政客為了背後的利益集團劫貧濟富,出臺的政策讓人反感和惡心。不過,稅收政策公平與否擺在面上,日本民眾可以通過各種方式表達意見。但如果是在同樣的政策下,由於監管不到位、工作不負責,有人交,有人少交甚至不交,這才損害了社會公平這個核心原則,比不恰當的稅收政策惡劣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