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扣繳義務人(員工所在單位)操作界面。
單位財務人員進入東莞市地方稅務局網站(www . dgds . gov . cn)-辦稅大廳-廣東省地方稅務局網上辦稅系統,輸入用戶名和密碼,查詢稅種-其他-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密碼分配(最下面壹個),就可以查到所有有網上申報記錄人員的密碼(不是特指年所得654.38+20萬元以上的個人納稅人)。
第二步:查詢個人納稅的操作界面。
個人進入東莞市地方稅務局網站-辦稅大廳-個人所得稅年收入654.38+0.2萬以上-自行申報,輸入身份證號,然後查詢第壹步找到的密碼和驗證碼-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歷史數據,就可以查到個人納稅申報的所有明細數據。2.實行明細申報但不進行網上申報的單位職工(納稅人)可通過以下方式查詢個人。第二步和上面點1的第二步壹樣。2.個人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取得完稅證明:(1)省級地方稅務局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統壹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以下簡稱《完稅證明》),並郵寄給納稅人。(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申請前除省局統壹制發外,還需取得臨時個人納稅證明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填寫《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申請表》,並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以下資料:有效個人身份證明(原件)、個人基本信息登記表、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表、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匯總明細報告表。使用廣東省個人所得稅申報軟件的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可提供相應的電子文檔介質,替代上述相關材料的復印件。因扣繳義務人輸入錯誤或其他原因導致納稅人收到的稅務憑證內容有誤的,由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提出申請,填寫《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申請表》並提供相應的電子文檔介質,由征收前臺進行補齊、修改並重新開具,同時收回錯誤的稅務憑證。三。扣繳義務人應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經主管地方稅務分局批準後,可由公司財務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