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站位,找準《辦法》主線原則
《辦法》起草階段,國地稅部門按照省委、省政府權責法定、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要求,以落實國家供給側改革、助推依法治稅戰略為方向,堅持高起點站位,多次召開部門聯席會議反復協商研究。
明確了將推進國地稅執法的規範統壹、建立行政處罰裁量的基本原則、完善執法環節的程序規定、明確裁量基準的劃分標準作為《辦法》的主要內容,提出了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行使應當遵循合法裁量、合理裁量、公正裁量、程序正當、公開透明、罰教結合的基本原則,用稅務人更多的細心用心,為納稅人提供更大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經過對現有的處罰標準進行認真梳理,對現行的裁量權適用規則與裁量基準進行調整完善,消除了“文件打架”、政策沖突等問題。嚴格劃定全省各級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範圍,將執法人員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的幅度、範圍相對縮小、細化、規範,防止和避免了執法和處罰實際工作中存在的標準不壹、過罰不當、顯失公正等現象的發生。
反復論證,確保《辦法》科學合理
為了確保《辦法》的內容合法、處罰公平、可操作性強,能夠真正起到稅務機關自我革命、自我限權、自我控制,國地稅部門在《辦法》制定過程中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作為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
國地稅部門就我國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的研究方向與發展趨勢、對經營類型不同的納稅人以不同標準予以處罰是否適當、裁量基準細化的標準和尺度等問題,廣泛征求了省政府法制部門、高校專家學者、法律顧問、納稅人代表和基層稅務機關等各個層面的意見建議。
經多方征求,國稅方面***收集意見建議41條,采納其中10條;地稅方面收集意見建議26條,采納其中8條。公開透明的制定過程,集各方智慧,匯多方聲音,確保了《辦法》內容合法、基準公平、執行公正,在制定的每壹環節均體現出開門立法、回應社會關切的開放精神,也為今後稅務機關制定和出臺稅收規範性文件積累了寶貴經驗。
改革創新,突出《辦法》職能定位
《辦法》分為總則規定和附件基準兩個部分,從完善制度程序和細化裁量基準兩個方面對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加以規範。
《辦法》正文***17條,主要包括適用範圍、處罰裁量原則、審議制度與程序、監督檢查制度等內容,增設了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從重處罰的具體適用情形。特別是針對案情復雜爭議較大的、超出《裁量基準》適用情形的、在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情況,建立了行政處罰集體審議制度,並詳細規定了操作程序,有效防止權力的濫用。
《辦法》確定的裁量基準,將稅收違法行為分為違反稅務登記管理類、違反賬簿憑證管理類、違反納稅申報管理類等8大項,對原國、地稅的裁量基準進壹步整合、修改、細化,設定了55小項稅收違法行為處罰基準,達到既便利基層執法,確保自由裁量權的正確行使,又便於納稅人掌握,使法律法規能夠更好得到貫徹執行的目的。
強化督導,確保《辦法》落實到位
《辦法》出臺後,國地稅部門組織全省各級稅務機關著力抓好貫徹實施。壹是統壹規範全省行政處罰依據、標準和文書;二是組織稅務系統政策法規骨幹和兼職教師40余人,集中培訓輔導《辦法》的適用範圍、處罰裁量原則和集體審議制度等主要內容;三是組織開展稅務稽查、納稅評估、行政處罰等執法案卷講評會,交流工作經驗,促進稅收執法質量的全面提高;四是對《辦法》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確保制度規定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