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工作落實,是做好督查工作的重要標誌。督導的目的是不斷解決問題,推動工作落實。要做到以下幾點:第壹,要善於發現問題。關註督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從群眾反映中發現熱點、難點問題,進行梳理,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二是敢於監督問題。按照“監督不安排、參與不幹涉、指導不評價”的原則,緊緊抓住工作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壹個壹個解決,壹個壹個落實。特別是要敢於反映影響決策執行的深層次問題,堅持報喜不報憂;三是有效解決問題。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緊緊抓住帶有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
堅持開拓創新是做好監管工作的不竭動力。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在發展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才能不斷提高監管質量和水平。要創新思想觀念,緊緊圍繞發展主題,把促進發展作為督查落實的首要任務;要強化責任觀念,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不斷增強監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創新檢查方式,著力改進檢查方法,創新檢查方式,豐富檢查手段。在綜合運用聯合檢查、實地檢查、抽樣檢查、跟蹤檢查、提醒檢查的基礎上,還可以進行暗訪、回訪、檢查和調查。
完善工作制度是推進監督工作常態化的機制保障。監理是壹項系統工程。要整合監管資源,調動各方積極性和主動性,建立健全監管工作責任制,細化分解任務,形成壹級抓壹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堅持“四個結合”:壹是督導工作與目標管理相結合。將目標量化、細化、具體化,分解到季度、月份。同時,檢查結果與各部門年度目標考核掛鉤,建立檢查臺賬,定期上報;二是監督工作與幹部管理相結合。它不僅與各級各部門的總體目標掛鉤,而且與個人的工作能力和業績掛鉤。對工作落實差的單位和個人,要在考評、評優等方面予以體現。對影響決策執行、違反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究責任;三是把監督和查處有機結合起來。深入開展督導調研,認真了解事實,不斷發現問題,研究對策,推動決策部署壹步壹步落到實處;四是堅持集中監管和跟蹤監管相結合。對於實施周期較長的工作或項目,要建立督導計劃,持續督導,跟蹤督導,壹抓到底。檢查已經實施的內容的效果,正在實施的內容的進度,沒有實施的內容的原因。堅決摒棄虎頭蛇尾、半途而廢的“半成品”監督做法,特別是對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監督,要抓在手上,用力推進,始終遵循,確保目標任務順利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