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法壹:從相關文件入手,尋找逃稅的痕跡。主要查“壹票兩令”。“壹票”指的是運費發票,產品的購銷與運輸密切相關。根據稅法規定,企業的貨運發票應填寫貨物的起運地和到達地,並結合企業的物資采購和貨物銷售情況,認真核對產品到達地是否有相應的銷售發票。如果沒有,企業可能存在賬外經營逃稅行為。“兩單”是收貨單和發貨單,取決於這些單據中記錄的數量是否與實際購銷相符。
思路二:分析賬目的勾對關系,計算銷售收入。原材料、生產成本、產成品、主營業務收入等納稅人的賬目有壹定的勾對關系。從消耗的原材料,結合生產成本,可以計算出產值,從產成品的減少,可以計算出銷售收入。用賬面數字核對計算值,看是否有短期收益。
思路三:查看當期結算,看收入是不是長期掛帳。如果納稅人的“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等當期明細賬長期異常,可能是貨物已經發出,沒有及時入賬銷售稅。
思路四:查資金的來龍去脈。商品的購銷與納稅人資金的流出和流入密切相關。通過將企業“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反映的資金與納稅人提供的“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可以發現企業是否存在表外經營的違法事實,如不記錄其買賣的商品,不如實設立小金庫等。
查表外賬的思路要為“人”量身定制,突破口要根據不同情況選擇。如有必要,各種方法應配合使用。通過“審計式”的檢查,對逃稅者步步緊逼,最終以大量詳實的事實證據確立逃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