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旨在提高社區居民生活質量和建設社區文明的社區管理體制改革正在逐步開展。如何抓住社區建設的有利時機,把城市民兵組織向社區拓展,把武裝工作向縱深延伸,是深化城市民兵工作改革,加強城市民兵組織建設的新課題。
適應形勢發展積極探索社區民兵組織建設
按照“權責統壹、條塊結合”的社區建設管理體制原則,依據國防和兵役法律法規,在社區建立民兵組織是今後城市民兵建設的發展方向。
因此,在社區建立和擴大民兵組織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健全的社區黨組織能有效保證民兵組織性質不變;社區有足夠的士兵,可以保證民兵的素質和活力。
創新管理體制,建立符合社區特點的民兵組織。
在武裝工作中,要結合社區的實際情況,加強力量,建立健全武裝工作的管理制度。街道社區組織在上級軍事機關和街道黨工委的領導下,對社區民兵預備役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所以要在原有基礎上加強街道辦事處武裝部,部長1,軍官1到2,在社區居委會設立人民武裝部工作辦公室。社區“人武部辦公室”由2至3人組成,設主任1名。按照黨管武裝的原則,人武部辦公室主任兼任社區黨總支書記,辦公室成員可吸收社區居委會成員,如治安協調、文體宣傳等。並參照鄉鎮行政村設立專職民兵營長(或兼職)和社區民兵組織的建立,按照“最大就是最大,最小就是最小”的原則編制民兵組織。民兵營長(或支隊長)可以由安委會兼任,有條件的可以專職。政治指導員由社區人武部辦公室主任兼任,其他民兵幹部由社區思想素質好、軍事素質過硬的退伍軍人擔任。也可以根據社區居委會的實際,把治安、文教、* *青年、民兵等相關組織職能結合起來,多管齊下。
在民兵組織方面,要結合社區特點,著眼軍事鬥爭準備需要,建立符合社區特點的民兵組織,做到建設與管理相結合。現在國企缺兵,沒有有組織的兵源;另壹方面,大量失業下崗人員進入社區,有兵無組織。因此,在民兵組織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壹是吸收下崗失業人員進入社區民兵組織。二是吸引民營、外資企業的年輕員工加入民兵組織。
在民兵編組上,要在屬地管理原則的基礎上,拓寬民兵編組的新領域。壹方面可以依靠社區劃片、分組,從分散化向集中化轉變。這樣可以使機動民兵隊伍易於集中、管理和調動。另壹方面,外資企業的地域分組從松散型向集約型轉變。實現五個擴張,即:從第壹產業向二、三產業發展;從國有大中型企業向其他所有制企業擴展;從廠礦擴展到街道、社區居委會、行業系統;從企業擴展到事業單位;從壹般產業擴展到高科技產業。對於仍有武裝部的企業(事業單位),在當前改革過程中,可將民兵組織劃入當地社區管理,按所刻社區按社區分組,同時保持現有機構設置不變。
拓寬財源渠道,建立符合社區特點的民兵工作保障體系。
建立街道、居委會兩級社會保障網絡,形成獨立於企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社區穩定發展的必然。社區建立民兵組織,民兵工作的經費來源也是必須首先解決的問題。廣開渠道,廣開財源,建立符合社區特點的民兵工作經費保障體系,是保證社區民兵工作落實的基礎。壹是落實地方政府資助。建立民兵組織是國防建設的需要。要逐步形成政府辦民兵的格局,將民兵工作經費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實行專款專用,逐步提高保障比例,走政府保障為主,其他保障為輔的道路。二是實行全社會統籌。城市民兵特別是社區民兵組織實行統籌經費,是符合我國國情社情的加強民兵組織工作保障的有效途徑。充分利用社區的陣地,廣泛宣傳國防建設人人有責、國防經費人人平衡的思想,根據地區經濟水平制定相應的收費標準,避免“誰更重視民兵工作,誰就更吃虧”的做法。三是建立國防稅。從發達國家的壹些做法來看,采取稅費並重、國防義務與國防稅相結合的原則,是保證我國未來民兵預備役工作規範化、法制化的有效途徑。從實際工作看,在當前經費保障渠道不暢的情況下,各地區根據自身具體情況設置國防稅是可行的、合理的。這不僅可以提高全民的國防意識,真正體現“國防人人有責”的宗旨,更重要的是使民兵訓練經費的籌措走上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因此,有關部門應研究制定相關法律政策向全社會征收“國防強制稅”,並通過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按照壹定標準向單位或個人征收。這也是民兵預備役工作需要制定符合國際法律法規的重要問題,也是社區民兵組織工作規範化、法制化的必由之路。只有在強有力的經費保障的前提下,社區民兵這支新生力量才能真正在“兩會”中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