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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壹》每日壹練-2020年稅務師考試(10-28)

稅務師考試時間為2020年11月7日至11月8日 , 天津會計 我為大家整理了2020年稅務師考試 每日壹練 試題,來壹起在稅務師考試題庫做練習吧!堅持做題是備考稅務師的重要環節,快來壹起練習壹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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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壹》每日壹練-2020年稅務師考試

計算題

甲企業為增值稅壹般納稅人,2019年3月經營狀況如下:

(1)生產食用酒精壹批,將其中的50%用於銷售,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金額12萬元。

(2)將剩余50%的食用酒精作為酒基,加入食品添加劑調制成38度的配制酒,當月全部銷售,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金額20萬元、稅額3.4萬元。

(3)配制葡萄酒壹批,將10%的葡萄酒用於生產酒心巧克力,采用賒銷方式銷售、不含稅總價為32萬元,貨已經交付,合同約定6月31日付款。

(4)將剩余90%的葡萄酒裝瓶對外銷售,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金額45萬元、稅額7.65萬元。

已知:上述配制酒具有國家相關部門批準的國食健字或衛食健字文號;其他酒消費稅稅率為10%。

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1)業務(1)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為( )萬元。

A.0

B.1.20

C.0.60

D.0.80

(2)業務(3)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為( )萬元。

A.5.00

B.0.50

C.3.20

D.0.32

(3)業務(4)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為( )萬元。

A.3.60

B.7.65

C.9.00

D.4.50

(4)甲企業當月應繳納消費稅稅額合計為( )萬元。

A.7.00

B.9.70

C.11.50

D.2.50

參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解析:酒精不屬於消費稅的征稅範圍,不征收消費稅。業務(1)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為0。

(2)答案B。解析:將10%的葡萄酒用於生產酒心巧克力,屬於將自產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屬於視同銷售,移送環節要交消費稅。按照同類葡萄酒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45?90%?10%?10%=0.5(萬元)

(3)答案D。解析:葡萄酒按?其他酒?10%的稅率征收消費稅。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45?10%=4.5(萬元)

(4)答案A。解析:稅法規定,對以蒸餾酒或食用酒精為酒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配制酒,按消費稅稅率表?其他酒?10%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①具有國家相關部門批準的國食健字或衛食健字文號;②酒精度低於38度(含)。業務(2)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20?10%=2(萬元);甲企業當月應繳納消費稅稅額合計的=0.5+4.5+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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