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開展稅收執法檢查,強化責任追究再科學的制度、缺乏檢查監督,就會失去它的效力。稅務機關要根據執法檢查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開展稅收執法檢查工作。壹是要將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執法文書、執法程序和行政處罰等事項列為稅收執法檢查的重點內容。二是要組織專門人員開展稅收執法檢查工作,客觀、公正地反映被查單位存在的問題及相關情況。三是要專門召開稅收執法檢查通報會,對各單位在執法檢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並落實整改責任。通過稅收執法檢查,可以有效地遏制不規範執法行為的發生,進壹步增強執法人員規範執法的意識。
三、堅持集體審理制度,確保案件定案質量抓好重大稅務案件審理,是防範稅務行政復議和訴訟風險、加快依法治稅進程的有效途徑。稅務機關要根據重大案件審理要求,嚴格按照大要案審理程序,堅持集體審理制度,定期開展大要案件的審理工作,每壹個審理案件都要做到件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處理到位。在大要案審理中要堅持做到“四審”:壹審事實是否清楚,二審證據是否充分有效,三審適用法律法規是否適當,四審程序是否合法。堅持集體審理制度,可以增加案件審理透明度,進壹步減少執法隨意性,確保案件定案質量。
四、加強執法考核評議,全面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就是要強化執法責任、明確執法程序和執法標準,規範和監督稅收執法活動。稅務機關要以考核評議為手段,以執法管理信息系統為依托,將執法工作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壹是要采取內部考核和外部評議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執法人員的考核評議。對稅收執法考核評議確定的執法過錯行為,要嚴格進行責任追究,並將執法考核評議結果作為年終考核、單位評比和公務員考核的重要依據。二是全面應用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制定《稅收執法崗位職責和工作規程》、《執法評議考核及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建立完善的稅收執法責任制監控平臺。強化考核評議和執法管理系統運行,可以進壹步規範稅收執法行為,提高稅收執法水平,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