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它指的是西班牙血統的人。它們是:
1.父母是西班牙人。在1982之前,只有父親是西班牙人,孩子才能獲得西班牙國籍。但現在,只要父母壹方是西班牙人,孩子自然是西班牙人。
2.西班牙人收養的18歲以下未成年人。
3.出生在西班牙,父母是外國人,至少有壹方父母出生在西班牙。
4.出生在西班牙,父母是外國人,但沒有國籍。
5.生於西班牙,孤兒,與父母關系不確定。
其次是指可選的西班牙國籍。在下列情況下可以選擇西班牙國籍:
1.受西班牙監護的兒童。父母至少有壹方出生在西班牙(沒有年齡限制)3。在西班牙出生的18歲成年人或18歲被收養人將可以在兩年內,也就是到20歲時,申請西班牙國籍。那麽如何獲得西班牙國籍呢?壹般在西班牙合法居住滿十年後,妳就有選擇西班牙國籍的權利。但是,有壹些特殊情況會縮短十年:
1.他已合法居住五年,符合庇護條件。
2.已合法居住滿兩年,原籍為拉美國家、安道爾、菲律賓、赤道幾內亞、葡萄牙或西班牙猶太人後裔。
3.在西班牙合法居住滿壹年且符合以下條件的人:1)出生在西班牙。2)我有申請國籍的權利但是我已經錯過了時間。3)被西班牙或西班牙機構收養滿兩年的外國人。4)與西班牙人結婚,不存在事實上的分居。5)失去西班牙配偶的人實際上並沒有與其遺孀分離。6)在西班牙境外出生,父母或祖父母為西班牙血統。需要註意的是,在西班牙留學的人不屬於居留情況,所以不包括留學時間。
司法部可能拒絕公民身份申請的原因及理由:1。為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2.這不利於西班牙的社會融合和穩定。值得註意的是,在壹些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獲得西班牙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