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開發建設機制。強化市場配置資源作用、弱化政府行政幹預,全面推行市場化運作模式。在重點片區和重點項目上,探索實行了國有公司開發、企業獨立開發、政企聯合開發等模式,在城海輕軌、疏港鐵路等壹批有收益的政府性工程上,引入PPP模式,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交通、基建、生態等領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有效推進園區和項目精細化、專業化建設管理。
創新工作推進機制。進壹步完善工作項目化管理、項目責任制落實,所有重點工作都量化分解成壹個個獨立、具體、可操作的項目,每個項目都組建壹個工作班子、制定壹套推進方案,由各重點片區負責將區內所有項目建立工作臺賬,落實包靠主體、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完成時限,全力加快推進。
創新開發保障機制。加大社會保障力度,為開放開發、轉型發展提供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財政每年拿出3億元,把所有農民納入城市居民保障範圍。在全區範圍內實行免費公交、免費教育政策,加快建設全國首個全域免費直飲水地區。推行村民宅基地換社區住房、集體資產量化換股權、集體建設用地換社區公***設施、惠農政策換社會保障的“四換”措施,促進農民市民化、居住社區化。建立農民工利益保障長效機制,最大限度地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形成支持參與開放開發的濃厚氛圍。
創新開放型經濟發展機制。大力培育發展海洋特色產業、節能環保產業、現代服務業等新興產業,加快產業結構由中低端向中高端邁進。依托濰坊港、綜合保稅區北區、中外合作產業園等,積極參與東亞海洋合作平臺建設,加強與歐美、日韓等國家和地區的交流合作,進壹步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和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