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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強紀檢監察系統內部監督管理

魯紀幹 基本情況

強化制度保障,內部監督管理工作進壹步規範。山東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緊抓住建章立制這個關鍵,健全完善上下統壹、基本完備的制度體系。壹是建立內部監督制度。省紀委、監察廳先後出臺《省紀委常委會關於加強自身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強紀檢監察系統內部監督工作的意見(試行)》等制度,並匯編《山東省紀委、監察廳機關自身建設與管理規章制度選編》,印發全省紀檢監察系統。二是健全工作運行制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抓重點部位和重要人員,進壹步健全完善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管理、廉政風險防控和紀檢監察業務等方面的制度規範。臨沂、泰安和濱州市紀委、監察局把規範辦案程序作為重點,建立了縣(市、區)紀委交叉辦案、案件審理助辯等制度。淄博和棗莊市紀委、監察局突出責任追究這壹關鍵,制定了《錯案責任追究制度》。三是完善幹部管理制度。省紀委、監察廳制定《關於規範機關幹部外出行為的規定》、《紀檢監察機關工作日午間禁酒制度》等,規範紀檢監察幹部行為。印發《關於進壹步加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管理監督的通知》,嚴格紀檢監察幹部選調錄用,規範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職責分工,加強紀檢監察幹部履職監督。建立幹部輪崗交流制度,對信訪舉報、案件檢查、執法監察、糾風等重點崗位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輪崗交流。完善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問題查處和情況通報制度。

創新監督方式,內部監督管理機制進壹步健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積極探索創新,形成了壹些切實可行、特色鮮明的內部監督機制。壹是查訪回訪。棗莊市山亭區、淄博市淄川區和滕州市紀委、監察局定期開展對辦案紀律執行情況、紀檢監察工作制度落實情況、作風建設情況的明察暗訪,做到抓查訪、常督促,抓回訪、常提醒。臨沂市蘭山區紀委、監察局推行公務活動情況監督回訪反饋制度,把傾向性、苗頭性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二是實施目標管理考核。省紀委、監察廳制定《委廳機關、派駐機構綜合考核評比暫行辦法》和《實施細則》。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采取多種方式對縣(市、區)紀委、監察局和派駐機構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並將考核結果與評先樹優和幹部使用等結合起來,使考核成為強化監督、推動工作的重要手段。三是建立紀檢監察幹部電子廉政檔案。壹些市、縣探索建立了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成員和派駐機構副組長以上幹部電子廉政檔案,全面動態掌握紀檢監察領導幹部廉政情況。

註重夯實基礎,紀檢監察幹部綜合素質全面提升。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始終把加強教育作為強化內部監督的壹項基礎性工作,以開展“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主題實踐活動和“建設學習型機關”活動為載體,不斷完善中心組學習制度。堅持每年壹個主題,深入開展主題教育活動,著力解決紀檢監察幹部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問題。通過會議、專題講座和黨課等形式,組織學習《中國***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央紀委、監察部有關文件,引導廣大紀檢監察幹部不斷增強自律意識和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通過紮實有效的工作,整個隊伍呈現出積極向上、奮發努力、風清氣正的良好狀態,反腐倡廉建設公眾滿意度穩步上升。

存在問題

認識不夠到位。少數紀檢監察領導幹部對內部監督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有的對存在的問題不敢正視,存有“怕出醜”的心態和“家醜不可外揚”的想法,導致對幹部的監督管理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個別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幹部接受監督的意識有待增強。

制度不夠完善。目前各級已出臺的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監督管理文件和規定,有的比較籠統抽象,操作性不強;有的對幹部八小時以內“工作圈”管理監督的多,對八小時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管理監督的少;對違反工作程序等壹般性工作環節管理監督的多,對壹些容易發生問題的部位和環節制約不夠。特別是對領導幹部和執紀執法中的自由裁量權還缺乏有效的監督措施,造成部分工作制度執行不夠到位,在責任追究上往往礙於情面不能夠從嚴處理,影響了監督效果。

監督主體不統壹。有的把管理監督工作放在幹部室,有的放在辦公室,有的放在機關黨委(支部),沒有形成統壹的管理監督機構,沒有明確專門人員負責開展工作,監督主體和責任不明確、不規範。

體制機制不健全。按照黨章規定,紀律檢查機關實行的是雙重管理,但上級紀委離得遠,對下級紀檢監察機關不能形成經常性監督;同級黨委對紀檢監察機關往往又比較信任,容易忽視對其監督;下級監督缺乏有效的途徑和辦法,監督效果不夠明顯。

對策建議

切實增強抓好內部監督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刻認識隊伍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深化對內部監督管理工作極端重要性和現實必要性的認識,采取堅決有力的措施,推動內部監督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廣大紀檢監察幹部要牢固樹立“監督者首先要接受監督”的觀念,增強主動接受監督、自覺支持監督、帶頭開展監督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習慣於在監督下行使權力、開展工作。各級紀檢監察領導班子、領導幹部既要加強組織領導,又要自覺接受監督,帶頭開展監督。

著力提高內部監督管理工作的針對性。壹要強化對紀檢監察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通過個別談話、定期約談、民主測評、責任追究和目標考核等方式,加強對領導幹部執行政治紀律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以及勤政廉政、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範。二要強化對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執法辦案活動的監督。針對案件檢查、信訪舉報、執法監察、糾風治亂、效能監察等執紀執法辦案重點部門和線索初核、立案、移送、銷案等重點環節,加大監督力度,促進依紀依法辦案,確保公正廉潔。推行執紀執法辦案回訪制度,防止不作為、亂作為和違法違規辦案、以權謀私等問題的發生。三要強化對紀檢監察幹部思想作風情況的監督。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幫助紀檢監察幹部築牢遵紀守法、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同時,拓展監督內容,加強對紀檢監察幹部“工作圈”和“生活圈”、“社交圈”的監督,確保其秉公執紀、文明執紀,廉潔自律、幹凈幹事。

進壹步健全內部監督管理機制。壹要完善上級對下級的制約機制。發揮紀檢監察機關雙重領導體制優勢,加大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管理力度。強化上級紀委監督責任,探索上級紀委派員指導、監督並參與下級紀委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健全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常委的經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機制,推行下級紀委向上級紀委述職述廉和報告工作等措施。二要健全完善本級機關的內控機制。明確幹部室和機關黨組織作為內部監督的主要職能部門,使之積極介入執紀執法活動,針對容易出問題的環節進行重點監督和跟蹤監督。強化壹崗雙責制,以各級紀委書記、分管領導和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為主體,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監督貫穿於執紀執法和隊伍建設始終。完善機關內設機構之間溝通協調機制,形成互通信息、加強配合、相互監督的良好氛圍。三要完善下級對上級的監督機制。建立和完善情況通報、情況反映和重大決策征求意見等制度,使下級紀委對上級紀委事務有更多的了解和參與。研究制定下級紀委對上級紀委監督工作辦法,明確下級紀委在職權範圍內對上級紀委的監督職責。探索實行下級紀委對上級紀委機關室主任和班子成員履行職責、執紀執法、勤政廉政等情況進行公開評議制度,每年至少開展壹次述職和評議活動。

不斷豐富內部監督管理辦法。壹要認真執行相關制度。抓好民主生活會、個人述職述廉等黨內監督制度在紀檢監察機關的落實,認真執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建立幹部外出執行公務情況報告制度、辦案問訊全程錄音錄像制度等,進壹步規範工作程序,防止執紀不公、以案謀私等現象的發生。健全完善並認真落實紀委領導班子成員和關鍵崗位人員輪崗交流制度。二要拓寬監督途徑。認真落實各級黨組織、黨員對紀檢監察工作的監督職責,充分運用巡視、執法檢查、專項檢查、信訪舉報、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與案件檢查、信訪舉報、幹部人事等其他部門的協作配合,增強內部監督實效。三要完善目標管理檢查考核機制。將內部監督情況納入目標管理檢查考核體系,完善內部考評機制,加強對紀檢監察幹部“德、能、勤、績、廉”的綜合評定。四要建立和完善責任追究機制。對紀檢監察幹部在公務活動中造成過錯的,紀檢監察組織主要負責人要承擔第壹責任人的責任,分管領導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室主任承擔主要領導責任,有關承辦人承擔直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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