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民主法制建設和對外開放的進壹步推進、城市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社會工作領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政府職能的轉變,社會組織結構和所有制結構的變化,大量新的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出現,給黨提出了如何通過社團加強對這些組織的領導的新課題;“兩級政府、三級管理”的新型城市管理體制的實施,使社區在城市管理和基層政權建設中的基礎作用日益顯現,對社區黨組織在基層政權建設中擔負政治責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隨著企業改革的深化和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原來由機關、企事業單位承擔的社會職能趨於社會化,人們在社會、經濟、文化等領域的活動趨於多樣化。社區工作已成為新時期黨組織開展群眾工作的重要載體。社區已經成為新的歷史條件下實現黨的政治領導、密切黨群關系、更好體現為人民服務宗旨的新領域和新途徑。加強社區黨建是新形勢下堅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的現實需要。各級黨組織要充分認識加強社區黨建工作的戰略意義,切實增強做好社區黨建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明確社區黨建工作的目標和要求
(1)主要目標:經過兩年努力,基本消除社區基層黨組織建設的“空白點”,全面加強黨對社區各種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的政治領導;克服黨的基層工作的薄弱環節,增強黨的基層工作的實效性;拓展和延伸街道黨建工作的內容和形式,建立健全社區黨建工作網絡,積極構建以街道黨工委為核心、街道黨支部為基礎、街道轄區全體黨員為主體、轄區各類黨組織共同參與的區域黨建工作新機制,增強黨建工作的影響力和滲透力。 真正做到有人地方就有黨的工作,有黨員的地方就有健全的黨組織,有黨組織的地方就有高質量的黨內活動。
(2)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黨組織。各區要建立綜合黨委,各街道要建立綜合黨支部,配備專職人員,負責轄區內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社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無能力的企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在區、街道設立的專業市場等新經濟社會組織,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和合適的支部書記的,應單獨建立黨組織;不具備條件建立單獨黨組織的單位,應根據地域相近、行業相近的原則,建立聯合黨支部或明確隸屬的黨組織;對於沒有黨員的單位,街道黨工委要明確黨組織和黨員的責任區域,從街道機關和居委會黨支部中選派黨建工作聯絡員負責本單位的黨建工作。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專業市場的主管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在所屬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專業市場建立黨組織的工作責任。
2.加強黨員的教育和管理。我們要積極探索黨員教育和管理的新途徑,既符合黨章的基本要求,又符合社區黨建的需要。要建立和完善適應各類黨員特點的黨員教育管理體系,不斷提高黨員教育管理質量。街道黨工委在落實正常的黨內日常教育管理制度的同時,要通過街道機關黨支部與居委會黨支部結對,街道黨員幹部擔任居委會黨支部社區黨建指導員,充分發揮街道黨員在社區黨建中的示範引領作用。要認真做好黨員組織關系的轉移工作。凡解除合同,企業退休,軍隊復員,大專或中專畢業後未就業,黨員,國有、集體企業退休的中層幹部,企事業單位退休的黨員,其黨組織關系由本人在原單位黨組織介紹,按規定程序到居住地區委組織部辦理調動手續,轉入居住地黨組織。在退休黨員中,黨組織關系壹般應轉移到當地黨組織。在社區工作的農民工黨員,工作時間在半年以內的,可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參加所在單位黨組織或其指定的黨支部的活動;工作時間在半年以上的,組織關系壹般要轉到單位黨組織,或者由街道黨工委並入壹個支部。要充分發揮社區黨員的作用,明確黨員在社區工作中的政治責任,增強黨員的黨性觀念、群眾觀念和組織紀律觀念。要建立黨員參與社區黨組織活動的制度,探索單位黨組織和社區黨組織共同管理黨員的新途徑。生活在社區的在職黨員,應該在社會生活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積極參與社區建設、管理和服務,特別是參與社區的各種社會性、群眾性和公益性活動。居委會黨支部要創造條件,為社區發揮黨員作用提供舞臺。建立工作黨員信息卡和聯系簿,可以通過設立社區黨員之家、誌願服務隊、黨員責任區等方式,將居住區的工作黨員組織起來,定期開展各種社區建設、管理和服務活動。居委會黨支部要與黨員所在單位黨組織建立聯系制度,及時向黨員所在單位黨組織溝通和反饋黨員在社區中的作用和表現。對於居住區的退休黨員,要同時做好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為的工作,使他們始終保持正確的理想信念,繼續在社會生活中發揮積極作用。
3.做好黨員社區發展工作。各類社區黨組織要重視發展黨員工作,努力拓寬發展黨員工作的視野,積極探索發展黨員的新途徑。要重點在社區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發展黨員,並在這些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培養入黨積極分子。通過教育和考察,將符合入黨條件的各類優秀人才及時吸收入黨,以克服黨在這些組織中的相對弱勢。在無黨員單位中,由居委會黨組織指派擔任黨建聯絡員的黨員,要切實發揮作用,增強責任感和主動性,重點培養入黨積極分子,積極為無黨員單位建立黨組織創造條件。
4.加強社區黨建工作的網絡建設。黨委和街道委員會是社區黨建工作的領導核心,全面負責社區黨建、社區建設和管理工作。要逐步探索和建立協調社區各類黨組織參與社區黨建工作的有效機制。區黨委、街道黨工委可以與轄區單位建立社區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組織、指導、協調轄區內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參與區域性、社會性、群眾性社區建設、管理和服務工作。通過經常性的活動,及時通報情況,溝通信息,交流經驗,協調工作。機關、企事業單位駐社區基層黨組織是社區黨建工作的重要力量,同樣有責任做好社區建設和管理工作。要積極參與和自覺支持社區黨建工作和社區兩個文明建設。
5.切實加強黨對群眾組織的領導。要按照加強管理與改善服務相結合、管理與街區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加強黨對各類群眾組織的領導,增強黨的工作的影響力和滲透力。各類群眾團體要切實加強自身建設,按照各自的章程,在社區內建立工會、共青團、婦聯、青聯等新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非主管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新社會組織。各類社團組織要充分發揮群眾工作優勢,增強黨在群眾中的凝聚力和號召力。黨員作為群眾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的負責人,必須實現對這些組織的有效領導。在群眾自發組織的各種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中,黨員應發揮關鍵作用,提高黨的工作的影響力。
第三,提高街道和街道黨組織領導社區黨建的能力。
1,加強街道黨工委建設。街道黨工委作為區委的派出機構,承擔著領導、組織、協調社區工作的重要政治責任。要不斷優化街道黨工委班子結構,通過選優配強、輪崗交流、加強培訓等多種措施,努力提高班子成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隨著社區黨建任務的日益加重,可以從實際需要出發,適當增加街道黨務幹部的比例和數量,明確社區黨建的任務,落實社區黨建的措施,充分發揮街道黨工委在社區兩個文明建設中的組織、協調和領導作用。
2.加強居委會黨支部建設。針對自謀職業、解除合同、企業撤並、部隊復員等新情況,以及黨員組織關系逐步向社區轉移、社區黨員數量不斷增加、工作量不斷加大的情況,要按照黨章規定和有利於黨員教育管理和黨組織活動的原則,對居委會黨組織設置進行適當調整。對新建的新村社區,要及時建立居委會和居委會黨組織。未建居委會的新村社區,正式黨員3人以上且有合適黨支部書記的,應單獨建立黨支部;對不具備條件建立單獨黨支部的,要建立聯合支部或明確隸屬的黨組織。要進壹步加強街道黨組織的領導,把街道黨組織領導成員的選拔培養有機結合起來,打造壹支高素質的社區工作者隊伍,逐步改善和提高街道黨員的結構和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