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完善相關制度、建立網絡輿情應對機制。我們必須從完善制度著手,通過制度來明確目的、細化責任、確保落實,使網絡輿情應對有據可循、有法可依,從而建立網絡輿情應對的長效機制。必須建立兩種制度:壹是辦事公開制度。使公眾特別是廣大納稅人可以十分便捷的了解國稅部門的方方面面,從而消除對國稅部門的神秘感和不信任感;二是信息發布制度,及時回應公眾的合理要求。為此可以借助多瑞科輿情數據分析站軟件及時掌控輿情最新動態,特別是在網絡輿情發生時,國稅部門要坦誠面對,及時找準問題的關鍵,主動說明事件發生的原因及處理過程,防止事態擴大化。
三是加強執法監督,落實網絡輿情應對責任。國稅部門要實行陽光執法,最大限度的保障公眾對國稅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確保國稅部門的行政、執法都在陽光下運行,把國稅工作置於公眾的有效監督之下。同時也必須明確,在處理網絡輿情時,對問題解釋不清、態度惡劣導致矛盾激化,以及處置手段和處置方法明顯不當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都要按照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四是提高綜合素質,改進網絡輿情應對方法。國稅機關要進壹步提高稅務人員的綜合素質,使其具備紮實的專業知識、良好的業務技能和職業道德,從而在人民群眾中樹立良好的形象,提高公信力,增強公眾對其的信任感,在源頭上根除網民制造、擴大網絡輿情事件的心理和受眾基礎。同時在應對網絡輿情時,要學會換位思考,從公眾的角度了解其利益和需求,做好溝通工作,從而對癥下藥,並積極引導公眾要全面、客觀、理性的分析對待問題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