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開展增值稅電子發票試運行工作;非試點地區,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那麽如何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呢?壹起來看!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發票代碼為12位,編碼規則為:第1位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種(11代表電子增值稅普通發票)。發票號碼為8位,按年度、分批次編制 。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
納稅人確認自己使用的稅控設備是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然後自建或者委托第三方搭建好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後,帶上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發票專用章印模,填制《納稅人領用發票票種核定表》(壹式二份),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提出申請電子發票的票種核定,辦理流程、所需資料與辦理增值稅普通發票票種核定壹致。
電子發票服務平臺以納稅人自建為主,也可由第三方研發提供服務平臺。國家稅務總局統壹制定電子發票服務平臺的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並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3號,明確了電子發票系統數據接口規範。數據接口規範已在金稅工程納稅人技術服務網()上發布。
納稅人使用新系統開具電子發票,開票系統將發票信息上傳稅務機關,同時傳輸給對接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平臺按照電子發票現有機制和要求生成帶納稅人簽章的電子發票及其圖像文件,反饋給開票方。其中電子發票上有稅控簽名和電子簽章,不需要再另外加蓋發票專用章。
自2015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開展增值稅電子發票試運行工作;非試點地區,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那麽如何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呢?壹起來看!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發票代碼為12位,編碼規則為:第1位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種(11代表電子增值稅普通發票)。發票號碼為8位,按年度、分批次編制 。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
值稅稅控系統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稅控軟件維護費的地稅發票也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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