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顯示,深圳銀保監會表示各銀行要迅速開展全面排查,對於排查發現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貸款要限期收回。
2020年第壹季度受疫情影響,全國房地產行業不太景氣。然而,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深圳房地產價格指數不論是環比還是同比,都超過了其他壹線城市。尤其是二手房,價格漲幅高居全國第壹。再加之,深圳市3月份的網簽住宅環比增長了279.8%,增速遠遠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這壹現象很快引起熱議。然而,人們發現引起這番房價上漲的幕後推手,竟然是經營貸。原本用於支持企業發展的經營貸款,卻悄悄流入了房市。
經營貸款是以中小企業主或個體工商戶為服務對象的融資產品,借款人可以通過房產抵押等擔保方式獲得銀行貸款,貸款資金用於其企業或個體戶的經營需要。
劃重點,想要申請經營貸,需要房產抵押。這便給那些已經擁有房產,但仍想繼續購房的人提供了機會。
低利率貸款的誘惑。
如果個人名下有全款付完的住宅或商務公寓,再以公司法人的名義申請經營貸,就可以按抵押物市場價70%的金額貸款,而年利率只有3.9%到4.5%。加上深圳市疫情期給予小微企業的財政貼息後,利率可以低至2%。這比房貸低了好幾個點。
最新動態顯示,在經營貸開始受到監管後,某些人群又打起了消費貸的主意。
把房子抵押出去,然後用抵押房子得到的資金再次購買房產,將加大房地產市場杠桿。同時,這種隱形的房貸,因為難以完全追蹤,又會更進壹步增加市場宏觀調控的難度。
國家對於經營貸款的貼息,原本是為了鼓勵和支持企業經營、促進經濟發展的,然而流入房市的這部分資金不僅背離了本意,可能還會在實際操作中對真正需要經營貸款的企業帶來影響,使得部分企業的財務問題進壹步加劇。
先註冊壹個公司或者購買壹個殼公司,然後把房產抵押給銀行,獲得貸款利率較低的經營性貸款。緊接著,以小微企業的名義申請貼息。在到賬的貸款多方流轉並回到個人手中後,繼續購買房產。當然,這種購房方式存在財務和法律風險。
首先,騙取並挪用銀行貸款便 不合法 。
詐騙貸款罪 是《中華人民***和國刑法》規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 虛偽的經濟合同,證明文件 或者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擔保以及以其它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嚴重的應當承擔 刑事責任 ,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並處50萬元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即使涉及金額不大也不構成犯罪,按照現行的商業銀行法,銀保監也可以沒收非法借款人的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最高5倍的罰款,或者處以最高200萬元的罰款。
當然,銀行絕非完全清白。相比於貸款給隨時可能破產的企業來說,似乎借給炒房的人更為安全。同時,銀行又能完成自己的業績指標,何樂而不為呢。銀行或許能夠在發放時,默許貸款者炒房的行為。然而,壹旦追究,最終的責任人還是借貸者。
其次,資金流轉過程中存在 財務風險 。
現如今,各省為了優化營商環境,大大簡化了公司註冊的手續。然而,很多人缺乏基本的公司經營常識。為了獲得經營貸而取得的公司,還需要進行日常的記賬報稅。可能很多人會選擇中介公司代為處理,那麽中介能不能及時搞定相關的問題又成壹隱患。更別說,這其中還會涉及到自己的個人所得稅等各種問題。 壹旦出現問題,公司有可能就會顯示異常經營,進而影響法人代表的征信、出行方式、貸款等方面 。
另外,在經營貸款到賬後,資金多方的轉手也存在 稅務問題 。如果貸款到的是對公賬戶,與其他公司的對公賬戶轉賬,以什麽名目進行,對方計收入嗎?是否取得發票?報不報稅?轉給個人的話,算工資嗎?交不交個稅?或者貸款直接到達的是個人賬戶。同樣的問題,為了避免銀行追查進行的虛假交易行為,要不要發票,交不交稅。這些都是問題。
誠邀,作為壹名從事信貸工作的人員。這裏講的就是貸款用途的風險了。
1.房抵貸經營的用途已經說的很明白了,就是用房子抵押獲得銀行貸款去從事自身營業執照相關的經營,如原材料采購等。所以如果該筆資金流向房地產必然屬於違規。
2.這裏談到的是先自查,也就是央行爸爸告訴妳們各家銀行了,我要去檢查妳們了,妳們趕緊查查自己有沒有相關問題。
3.最後也是表面央行的態度,剛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也再次提到了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要求各家銀行機構嚴格規範貸款資金流向也是積極響應國家政策。舉個例子,如果某些商戶利用國家政策取得較低的經營貸款利率,然後通較為隱蔽的渠道將資金流入房地產,那這筆貸款到底是還算進國家支持小微企業專項貸款還是算房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