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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快速掌握稅法,

稅法的特點和學習方法

(1)目前,我國稅法中菜價的基本情況如下:

民族大法有以下特點。

1,某***20種稅種,主要稅種有15,6;

2.每個稅種平均有600多條,所以要學的大概有65438+10萬條;

3.目前,除了適用於外資企業的外國企業所得稅和城市房地產稅的有效規定延伸到土地改革開放初期,如1952和1984外,其他稅種的規定主要是在1993稅制改革後頒布的,因此有必要研究15 (2006-65438)的規定。

4、稅法在變,比會計變化快。類似固定資產的修理,業內有壹種說法是“10年更新,5年改造,3年大修,1年小修”,變化最快的是出口退稅和地稅,需要特別註意。

5.程序法法規更新快,與行政法、民主政治相關。近年來廢止的此類法律法規很多,壹些帶有事前審批和審查性質的法律法規被廢止,大部分改為事後審核或備案。

地方小法的特點

地方小法壹般是補充性和執行性的法規。山東的特點是省國稅地稅立法不管青島,青島自行立法。這從省局的立法中可以看出,“不要送青島”的標誌非常明確。所以在青島做生意,需要註意裏面的差異。

學習方法

我覺得如果學習效果的話,最好從法律法規庫和最早的條文開始。這樣除了對每個稅種有壹個完整的了解,還會了解稅種的變化,看到稅法的蛛絲馬跡,快速把握潛規則,把握稅法的法理,形成稅收思維和稅收邏輯。

今年主要看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國內),從1994開始。主要規則如下:1994的條例和實施細則為基本;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新交易的出現,稅務局會出臺壹些補丁規定,對稅法的空白進行修正和補充;但稅局並不完善,頒布過程中如有錯誤和條文沖突,會重新頒布壹個文件進行強調和重新解釋;地稅局有時候不聽話,所以會有壹些條款反復強調某壹件事,讓人在管理上感到無奈;和其他國家壹樣,大型企業,尤其是大型國有企業,有條件直接和國家稅務總局談判(不排除稅務所的推動作用),所以會有很多針對特殊單位的特殊文件,比如針對電信、金融機構的規定,往往帶有特殊照顧的性質,不會符合稅法的立法初衷。所以在學習這樣的規定時,最好不要隨便用法理,就像別人不壹定中彩票壹樣。

看了壹個稅務,有這樣壹個比喻:總局是建築工人,把1994的老房子拆了,按照國際建築風格蓋了新房。但是門窗和內外墻處理不好,國際風格會變。他的房子漸漸跟不上形式,所以經常修補。總局累了,因為即使不斷發文,還是滿足不了維護的需要;納稅人也累,因為他需要時刻考慮稅房維護的成本,所以稅務局會找他化緣。

學習完條文後,妳會逐漸形成自己的稅收邏輯:即使面對條文中沒有規定的業務,妳也會推斷出正確的處理方式。

另外是學完稅法概論後加速,所以妳會在兩年內有所成就。

(三)行走在稅務業務中,稅法的規定只是壹個方面。

學習文章只是壹個方面。目前有很多政策大於規定的現象,建議多看看稅收公報和總局的講話,了解政策變化。

另外,稅局對稅法的解釋權和最終決定權太大,處理稅局業務的規則在書本上不太容易看到,建議看壹些稅務人員的日記,在專業板塊上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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