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做好服務,增強稅收宣傳的主動性。納稅服務的過程,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稅收宣傳的過程。基層稅務機關要將稅收宣傳與納稅服務有機結合起來,主動把稅收宣傳融入到服務工作中,在做好稅收服務的同時,靈活地開展稅收宣傳。稅務幹部要進行換位思考,真正體會納稅人辦企業的艱辛,理解他們的酸甜苦辣,主動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經營中的難題,幫助他們做好稅收籌劃,提出好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把相關稅收政策和信息送到企業、社區、農村,使納稅人在得到服務的同時,也受到稅收法律的感化,使稅收宣傳由被動變為主動,從而增強稅收宣傳對納稅人的感召力。
(三)貼近民生,提高稅收宣傳的實用性。稅收宣傳工作要註重以人為本、以納稅人為中心,在內容上,要盡可能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民生。在形式上,多采取寓教於樂、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少壹些開大會、拉橫幅、發傳單等方法。要著眼於廣大納稅人和人民群眾,納稅人需要什麽就宣傳什麽,納稅人關心什麽就宣傳什麽,納稅人疑問什麽就宣傳什麽,著力提高稅收宣傳的實用性。如國家每年都會出臺壹系列涉及民生的稅收政策,這是納稅人和社會各界普遍關註的問題。因此,基層稅務機關要分清輕重緩急,把宣傳重點放在關系納稅人切身利益的重要稅收政策上,從而增強稅收宣傳的親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