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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多種媒體形式做好稅法宣傳工作

(壹)分類宣傳,提高稅收宣傳的針對性。由於納稅人的經濟性質、經營方式和執行政策各有不同,基層稅務機關在稅收宣傳時應改變宣傳方式和方法,要分門類別,有的放矢地進行,不能“眉毛胡子壹把抓”,要針對不同納稅人,進行不同的宣傳。如針對大中型企業多數能守法經營、自覺履行納稅義務的實際,應該開展納稅人誠信納稅等級評定活動,以模範納稅戶的典型引導更多的企業誠信納稅;針對個體工商戶點多分散、流動性大的特點,可以組織稅收宣傳小分隊,深入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開展稅收咨詢活動,通過晚會等載體進行宣傳,寓稅收宣傳於藝術形式;針對普通消費者日常消費行為眾多,稅收觀念不強的特點,則要重點加強對發票的宣傳,以增強索取發票意識,加大以票控稅力度。這樣,稅收宣傳的效果會更明顯。

(二)做好服務,增強稅收宣傳的主動性。納稅服務的過程,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稅收宣傳的過程。基層稅務機關要將稅收宣傳與納稅服務有機結合起來,主動把稅收宣傳融入到服務工作中,在做好稅收服務的同時,靈活地開展稅收宣傳。稅務幹部要進行換位思考,真正體會納稅人辦企業的艱辛,理解他們的酸甜苦辣,主動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經營中的難題,幫助他們做好稅收籌劃,提出好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把相關稅收政策和信息送到企業、社區、農村,使納稅人在得到服務的同時,也受到稅收法律的感化,使稅收宣傳由被動變為主動,從而增強稅收宣傳對納稅人的感召力。

(三)貼近民生,提高稅收宣傳的實用性。稅收宣傳工作要註重以人為本、以納稅人為中心,在內容上,要盡可能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民生。在形式上,多采取寓教於樂、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少壹些開大會、拉橫幅、發傳單等方法。要著眼於廣大納稅人和人民群眾,納稅人需要什麽就宣傳什麽,納稅人關心什麽就宣傳什麽,納稅人疑問什麽就宣傳什麽,著力提高稅收宣傳的實用性。如國家每年都會出臺壹系列涉及民生的稅收政策,這是納稅人和社會各界普遍關註的問題。因此,基層稅務機關要分清輕重緩急,把宣傳重點放在關系納稅人切身利益的重要稅收政策上,從而增強稅收宣傳的親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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