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戶籍人員和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
二、申報條件
上述對象從2012年1月1日起在市級統籌區內新創辦創業實體(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並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申報個體工商戶創業者社會保險補貼的,其享受期間的月平均納稅額須達到500元(含)以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創業,不受本條款限制。
三、申報材料
1.《寧波市創業者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為高校畢業生的,還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個體工商戶需提供銀行結算賬戶存折卡;
5.個體工商戶還需提供稅務部門開具的完稅憑證(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不需提供);
6.受理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四、受理時間
2015年7月16日- 7月31日(節假日除外)。逾期不再辦理。
五、受理地點
營業執照上住所所在地的街道(鄉鎮)人力社保服務機構.
六、表格下載
申請表格和所需資料下載查閱可登錄寧波就業創業網:。
咨詢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2333
市就業管理服務局 83867108
鄞州區就業管理中心 28830077
海曙區就業管理服務處 87329636
江東區就業管理服務處 87811397
江北區就業管理服務處 88001791
鎮海區就業管理服務處 86292807
北侖區就業管理服務處 86784040
保稅區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 86896593
大榭開發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86762306
高新區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 87917553
東錢湖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88366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