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加大審計力度,實現監督全覆蓋。
壹要加強跟蹤審計。要重點關註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繼續組織對保障性安居工程、援建工程、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政策措施的跟蹤審計;要圍繞重大民生資金和民生工程的管理使用,定期組織對“三農”、社會保障、教育、文化、醫療、扶貧救災等方面的跟蹤審計;要以政府重大投資建設管理為重點,積極組織對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地方政府重點投資建設項目的全過程跟蹤審計;通過跟蹤審計,及時掌握政策執行情況,盡快發現和糾正有禁不止的行為,促進政策落地生根,促進項目建設規範有序。
二要加強重點審計。要以促進公共資金安全高效使用為重點,積極深化預算執行審計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對重點部門和單位實行年度強制審計制度,對比較重要的部門和單位實行三年輪換審計制度,對其他部門和單位實行五年輪換審計制度;要以促進權力正確行使和規範使用為重點,積極深化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把離任審計和任期審計結合起來,堅持離任必審原則,實現黨政主要領導和國有企業負責人5年壹輪試行;要圍繞促進民生改善和生態文明建設,積極實施民生資金、民生項目、涉農資金、涉農項目、生態資金、生態項目等審計。,對重點項目實行事中審計和事後審計相結合;通過重點審計,發現國家政策措施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重大違法違紀案件線索,維護財經法紀,促進廉政建設;發現經濟社會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潛在風險,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發現經濟運行中好的做法、經驗和問題,註重從制度層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議,推動深化改革和體制機制創新。
三要加強全覆蓋審計。加強審計計劃的統籌協調,實現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的全覆蓋;根據審計監督的所有對象,根據被審計對象的性質和特點,遵循審計運行的客觀規律,分類制定計劃。對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定期跟蹤審計,對重大投資建設項目進行全程現場跟蹤審計,對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強制審計制度和輪換審計制度,對信息化管理程度高的部門和單位實行網上審計和實時監控,對下屬單位實行“壹對壹”延伸審計,對黨政主要領導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實行強制審計制度和輪換審計制度。對民生資金、生態環保資金、涉農資金等專項資金開展定期審計、跟蹤審計、延伸審計、審計調查等形式,對國有資產和資源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定期審計和審計調查;通過全覆蓋審計促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二、強化監督責任,發揮審計作用。
壹要嚴格監管。1.要以國家政策執行、法律法規合規、項目申請審批、資金管理使用、權力運行等為重點,把握財政資金總體規模和結構分布。2.審查項目申報的真實合規性,發現虛假申報和違規申報的問題;要審查資金分配管理的合法合規性,發現挪用、截留閑置問題;要審查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的合法效益,發現虛報、損失浪費、貪汙賄賂等問題。3.對於財政資金管理和使用中的違紀違規問題,我們絕不姑息。壹旦發現,我們會壹查到底,徹底檢查。
二要依法處理。針對審計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依法嚴肅處理。1.對於挪用、截留閑置、虛報冒領、損失浪費、違規申報等問題,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責令整改;應當調整賬戶的,責令其調整賬戶;退貨的,責令退貨;應命令付款;應當上繳的,責令上繳;收藏,收藏;處以罰款的,應當執行罰款。2.對違反黨紀國法的,應當追究責任的,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3.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檢察機關偵查。
第三,要出謀劃策。針對審計中發現的情況和問題,要綜合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建議並上報。1.對涉及內部規章制度不完善的問題,提出完善相關制度的建議。2.對於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建議建立崗位責任制,加強檢查考核。3.對於涉及人員素質的問題,建議加大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力度,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4.對於涉及體制、機制、制度的問題,要積極反映,建議完善相關制度。5.對涉及嚴重違紀或經濟犯罪的問題,建議加強財經法紀教育,完善反腐敗防控體系。6 .審計機關應及時向被審計單位提出審計建議,幫助其糾正存在的問題,加強管理。
四要督促整改。1.要建立整改檢查跟蹤機制,跟蹤被審計單位采納審計建議和執行審計決定的情況,要求其在審計決定送達後三個月內及時向市審計局反饋整改情況。2.要建立整改工作聯動機制。對逾期不反映整改、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的,審計部門要根據情況向當地黨委、人大、政府反映,建議黨委、政府將整改工作納入督查督辦事項,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督查,建立整改註銷編號制度,組織跟蹤審計等。,並推動整改到位。3.建立整改問責機制,建議黨委政府將審計結果及其整改情況作為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對審計發現的重大問題,建議主管部門依法依紀處理,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審計反映的典型、普遍性、傾向性問題,應建議有關部門及時研究,完善制度和規定。整改不到位的,建議主管部門對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整改不力、屢審屢犯的,要建議主管部門嚴格追責。
第三,加強隊伍建設,打造審計鐵軍
壹要加強學習,提高素質。要堅持以需要為導向,因材施教,因人而學,增強幹部職工學習的針對性、實踐性和時效性;通過制定學習計劃、發放學習資料、組織集中學習、倡導個人自學、舉辦讀書會、報告會、研討會和專題講座、開展網上學習、舉辦短期培訓、組織學習檢查和舉行知識測試等方式,提高幹部職工的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和業務能力。
二要加強教育,明確方向。壹要繼續深入開展理想信念、道德品行和黨性黨風教育,使幹部職工劃清公私、是非、榮辱界限,自覺遠離庸俗、追求崇高。二要加強宗旨意識教育,引導幹部職工切實解決“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的問題,恪守黨的宗旨,為民解難。三要加強警示教育和法紀教育,讓幹部職工增強規則意識、法治意識和紀律意識,切實做到依法審計、文明審計、廉潔審計。
三要強化制度,立規矩。壹要完善學習體系。對幹部職工的學習作出安排,提出要求。二要完善教育體系。明確對幹部職工的教育要求,推進幹部教育規範化、制度化。三要完善管理制度。從思想、作風、廉潔、紀律、崗位職責等方面規範幹部職工管理,提高幹部職工管理的針對性。第四,要完善考核體系。完善各類工作考核機制,明確考核要求,量化考核內容。
四要強化責任,狠抓落實。要完善機關崗位責任制,建立黨建責任制,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落實主體責任,形成壹級抓壹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要加強檢查考核,註重動態跟蹤,實行壹月壹檢查,季度壹總結,半年壹回顧,年底壹總評,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第五,加強管理,推進標準化。壹要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堅持和加強黨員“三會壹課”制度、警示教育制度和民主評議制度。二要嚴格監督幹部管理。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堅持抓早抓小預防,形成倒逼機制,教育引導幹部職工履職盡責、敢抓敢管、善做善成。三要從嚴建設作風。堅持問題導向,深化整改落實,緊盯作風領域新變化新問題,及時跟進相應對策。四要嚴格執行紀律。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紀和腐敗案件以及“四風”問題。
第六,我們必須加強問責,確保實效。要建立問責制度,規定和明確問責的對象、內容、依據、方式和程序。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不到位,“四風”問題整改不到位,不能遵守黨的紀律,不能廉潔自律,不能依法行政;要按照黨紀國法和問責制度進行問責,以鐵的措施打造審計鐵軍。
第四,創新審計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壹要完善工作機制。要建立健全審計與紀檢監察、公安、檢察等部門和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完善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工作機制,暢通審計與相關部門協調聯系、信息共享、線索傳遞、情況反饋、聯動合作的方式和渠道。要健全完善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機制,形成黨委政府監督、人大監督、部門聯動、審計跟蹤的審計整改工作格局;要完善審計事務公開機制,推進審計結果公告。
二要實行網上審計。要加快審計網絡系統升級,加快審計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信息化規劃體系建設,加快完善審計數據分析室,打好網上審計基礎;要積極擴大網上監管覆蓋面,完善與財政、稅務、人社、國土、公安、檢察、法院、規劃、住建、房產、交通、環保、發改、衛計、醫院、學校等部門和單位的互聯互通;要積極探索聯網審計規律,加強對重點聯網審計對象的日常監控,定期出具審計監測報告;在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中,要推行網上審計和現場審計相結合的審計模式,運用數據分析發現疑點,通過現場核查檢查問題,充分發揮網上審計的作用。
第三,要統籌審計工作。要堅持統籌理念,創新統籌方法,促進統籌成果。要積極將審計工作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經濟運行保駕護航;要積極將審計工作納入上級審計機關的規劃布局,上下無縫銜接,實現審計工作同頻;要樹立審計壹盤棋的理念,統籌安排項目計劃,統壹組織重要審計項目,統籌隊伍建設,全面推進審計信息化建設;要統籌抓好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審計質量建設、文明創建、業務管理和行政管理,加強檢查監督,嚴格量化評價,推動審計工作整體上水平。
第四,整合審計資源。要大力整合單位內部人力資源,以審計項目需求為導向,打破部門界限,優化審計組成員構成;應大力整合國家審計、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人力資源,以審計任務需求為導向,采取拉人、借人、選人、聘人、買服務等形式,構建“三位壹體”審計隊伍成員新模式;要創新審計組織模式,實行在線審計與現場審計、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審計、跟蹤審計與定期審計、強制審計與輪換審計、審計與專項審計調查相結合,提高審計效率;要大力整合國家審計、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的審計結果資源,最大限度發揮審計結果的使用價值。
第五,深化審計結果應用。要加強對審計情況的綜合分析,註重從制度層面分析原因,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發揮審計對促進和完善制度的催化作用;要嚴格依法處理違法違規問題,對審計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按規定處理;對於需要問責的,建議當局有權問責;對需要移交線索的,向有關部門辦理線索移交;要加強對審計發現問題的督促整改,推動整改落實;要加大審計結果公布力度,充分滿足人民群眾對審計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眾所周知,國家公務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那麽,妳對國家公務員考試面試了解多少呢?妳知道國考結構化面試的考官是誰嗎?今天,高頓公考邊肖將帶您了解相關內容。
壹、國考結構化面試考官的構成
國考、省聯考面試中,考官壹般由持有考官證的招考單位領導、省級以上考試機構委派的考官、黨政院校或科研院所的專家學者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