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詢函
問詢函制度是2013年我國資本市場實行的事後監管的重要手段,所謂問詢函,是指交易所在審核上市公司發現的問題提出問詢的附件,要求上市公司作出書面的回復,其中以財務問題居多,當然還會有壹些重組並購、關聯交易、媒體報導等問題提出問詢的。因此財務問詢函是公司財務問題出現的重要前奏,是保護投資者的重要手段,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審計意見
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均要求經審計機構進行審計,並出示審計報告和審計意見,也就是對審計結果的最終看法,壹般有無保留意見、有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拒絕表示意見四種情況,由於這是專業會計師機構出具的權威報告,所以投資者應該十分重視,壹旦碰到有保留、否定或拒絕表示意見的情況,則應及時作出處理。 另外審計機構,也就是會計師事務所也是非常重要的,壹般的財務造假都是上市公司與審計機構串通,投資者很難察覺,這種多以小型的為主,而大牌的機構相對來說可靠性就會高很多,因為違法成本太高。造假動機
財務造假的根源還是巨大的利益誘惑,對於大股東來說,進行財務造假可以粉飾業績,從而提升股價,擡高公司價值,實現再融資或套利的目的,這些對於國有企業來說概率相對低很多;而對於管理層,則業績直接關系到工資和績效,這些都是主要動機。造假手段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主要手段有以下四種: 1.虛構收入:包括過早確認收入、延遲確認費用、非經營損益劃分; 2.調節財務比例:主要有表外資產和負債、高估資產、高估經營現金流; 3.平滑利潤:具體操作要麽是延遲確認收入,要麽就是增加本年的費用; 4.公司治理或關聯方問題:最典型的手法是利用公司的關聯方進行利益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