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慶車購稅怎麽算
現行的車輛購置稅是對我國購買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稅,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為購買(包括購買、進口、自產、捐贈、有獎或其他方式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稅範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稅率為10%。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稅率。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稅率。車輛購置稅稅率為10%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四條車輛購置稅稅率為10%。
第五條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應稅價值乘以稅率計算。
第六條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壹)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稅價值,為納稅人向銷售者實際支付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完稅價格加關稅和消費稅;
(三)納稅人生產自用的應稅車輛的應稅價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含增值稅;
(四)納稅人通過捐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按照購買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應稅價值,不含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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